12月1日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后,第一张发还的GMP证书。
12月5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安徽省药监局发还亳州市中信中药饮片厂药品GMP证书。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讯,2019年4月10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公告(2019年第2号)显示亳州市中信中药饮片厂通过GMP认证,发证日期为2019年4月1日,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 五、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发生在2019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订前的药品管理法。
也就是说安徽省在12月1日以前收回的GMP认证书,整改后GMP证书仍发还企业;其他省份将是如何实施的?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还亳州市中信中药饮片厂药品GMP证书的通知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亳州市中信中药饮片厂飞行检查整改情况的复查报告》收悉。
亳州市中信中药饮片厂因存在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中药饮片问题,被我局于2019年11月5日收回《药品GMP证书》。 你局于2019年11月22日经整改情况复查,确认企业已完成对缺陷项目的整改,符合药品GMP的要求,并且你局已对该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经研究,决定发还亳州市中信中药饮片厂的《药品GMP证书》。
你局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组织生产,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器搜索:【CIO在线】获取最新大健康行业合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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