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智论坛

查看: 120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家药监局取消68项证明事项,便民举措进一步深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题
发表于 2019-12-2 23:07: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辽宁
本帖最后由 gdgjyyp 于 2019-12-2 23:08 编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取消68项证明事,。附件所列第1项至第45项证明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附件所列第46项至第68项证明事项自12月1日起停止执行。

附: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浏览器搜索:【CIO在线】获取最新大健康行业合规资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论坛规则|(渝)-经营性-2021-0017|渝B2-20120028|前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药智论坛 ( 渝ICP备10200070号-7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4459号

GMT+8, 2024-4-25 21: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