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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经营、经营失信...广东再通报2家撤证药企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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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7 14: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广州




2019年11月26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新一轮飞行检查通报,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查中发现,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恩昊药店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GSP规定,条款包括: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12101 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12701 企业各岗位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以符合《规范》的要求。
*13201 在药品储存、陈列等区域不得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
*15204 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所需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15205 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当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详情如下: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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