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智论坛

查看: 333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0家药企销售劣药,全部处罚!(附名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题
发表于 2019-11-22 14:07:4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广州




30家药企销售劣药,全部被处罚!

18日,宁夏药监局公布一批药企违法案件,30家药企销售劣药被罚。

宁夏古方医药有限公司、宁夏爱利春医药有限公司、海原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惠民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30家药企人购进销售的药品,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其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宁夏药监局全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其实,劣药情形应主要系生产厂家原因。但是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药品质量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以及使用的各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药品安全问题。

近期,劣药案件高频爆发,众多药企均已被查被罚。没被查到的药企也要提高警惕,严把药品质量关,严防劣药流入市场。

今年8月,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首次明确界定了假药、劣药的范围。
  • 假药范围包括: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 劣药范围包括: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新版《药品管理法》也全面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
  • 生产销售劣药违法行为的罚款,也从货值金额的一倍到三倍提高到十倍到二十倍。
  • 对假劣药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资格罚由十年禁业提高到终身禁业;对生产销售假药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 对生产销售假药和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以及伪造编造许可证件、骗取许可证件等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日至十五日的拘留。




整理:医药手机报
浏览器搜索:【CIO在线】获取最新大健康行业合规资讯

沙发
发表于 2019-11-23 08:45: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内蒙古
谢谢提供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论坛规则|(渝)-经营性-2021-0017|渝B2-20120028|前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药智论坛 ( 渝ICP备10200070号-7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4459号

GMT+8, 2024-4-20 16:0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