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网出最新一轮飞行检查通报,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佛山市信明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中严重违反多项GSP条款规定,主要集中在: **12101 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15209 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13501 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等内容: 当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详情如下: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器搜索:【CIO在线】获取最新大健康行业合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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