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药春秋--参比制剂全球够平台,如须转载,请于药春秋公众号留言。 “4+7带量采购”,以11个城市公立医院60%-70%的“计划采购市场”换来了药品极大幅度的降价,中标者“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式”获胜,并没有多大的欢喜。而落选者毕竟都是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高品质产品,转而谋划剩下的“非计划采购市场”,虽然量少但价格还能保持。
随后的日子,便是持续的市场清洗,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随着过评企业满3家,纷纷被逐出各省挂网采购的名单。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在全员一致性评价的热潮下,不通过评价几乎是玩不下去的。 原以为“4+7”中标价会是价格的洼地,“非计划采购市场”则是落选者东山再起的希望,手拿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蓝色入场券”,终究可以在市场上圈个地盘。
让人出乎意料的是,政策认真起来连“持券入场”的都拒之门外。 5月14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阳光采购药品动态调整公示期申投诉问题处理结果的通知》,在“4+7城市”之一的西安市范围内,8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不予挂网。 豪森的伊马替尼,扬子江、四川维奥蒙脱石散,苏泊尔南洋的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扬子江上海海尼、苏州东瑞的氨氯地平,确认过眼神,这是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原因无它,价格不符要求!
上述“处理结果的通知”,明确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挂网规则: (一)过评后全国新的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在3个及以上的按最低挂网(中标)价格限价挂网; (二)过评后无新的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但申报了过评前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最低3省挂网(中标)价格的,按其最低挂网(中标)价格限价挂网; (三)省级集中采购中标省份不足3省的暂直接挂网,价格达到3省后可在每月20日至30日申诉动态调整; (四)过评品种中“4+7”相关品种申报价格高于“4+7”已挂网产品价格的暂不挂网。
如此看来,20%-30%的“非计划采购市场”非但不是通过评价落选企业翻身之地,更像是集中采购主导方留了一手,后续进一步降低药价便从这里发起。
对于“4+7”相关品种“确认上海红线价或报价符合要求”的,列入西安市采购范围。 一直以来,陕西省对4+7品种的药品价格调整颇受业界关注。
早在3月22日,陕西省发布的《关于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价格调整结果的公告》,撤销在西安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资格的规则是: 1、不确认上海红线价的药品; 2、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降价的药品; 3、未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企业报价高于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的同通用名药品价格的。
此次“通知”的规则,则是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也严厉起来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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