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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过期”了,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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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4 14:58:2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专利“过期”了,应该怎么办?




作者:琰默  
来源:火名网huoming



  至尊宝是谁,就不多介绍了,反正他在大话西游里说过一句名言大家都耳熟能详,那便是:“……如果要给这份爱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虽然这只是喜剧电影的一个梗,但放在现实生活里这恐怕是很多专利权人的心声。毕竟谁不希望自己的权利可以更长更长地持续下去呢?


  然而,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尤其因为技术本身是在进步发展的,所以即使有些专利人会忍不住天真地想:那如果过期了,我是不是有办法继续延续期限呢?


  专利权却依然不像商标权,做一做续展就是可以继续存在的。忍痛之余,我们也还是需要了解清楚,究竟怎样才算专利权“过期”了呢?如果发现自己的专利“过期”了,权利人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谓专利权“过期”是指哪种“过期”?


  根据国家法律我们可以了解到: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时间。专利权在有效时间内受法律保护。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10年。以上法定有效时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此外维护专利权需要缴纳年费,如果年费没有按期缴纳,最坏的可能是被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


  因此,综上我们可以把专利过期理解 为两种情况:


  1、专利期限届满终止依法被终止保护;


  2、超过年费缴纳期限却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人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权保护为什么要有时效性限制?


  专利是一种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工业财产权,因此专利权也可视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无形财产权与普通财产权不同,无形财产权因为不具备客观实体,所以也不存在因客体消失而权利自然终止的问题,所以倘若对其没有期限限制,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产生,以专利权为例:


  1、专利技术自身具有随着时间推移和技术水平提高而逐渐失去其财产价值的特性;


  2、专利权长期被独占,不利于整个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


  因此,各国专利法为了避免这两种情况的发生,必然会对专利权期限采取强制规定的措施。专利权自此有了时效性。


  因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该怎么办?


  1、过期1个月内未缴费的


  专利权人在未按期限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是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在延缓期内及时补缴年费,不需要额外缴纳滞纳金;


  2、过期6个月内未缴费的


  超过1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专利行政部分发出的「缴费通知书」,通知书中会仔细列出专利权人理应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括年费、滞纳金费用等。对于滞纳金,专利过期未缴纳年费2~6个月,分别需要缴纳当年全年年费的5%、10%、15%、20%、25%作为滞纳金。


  3、超过6个月未缴费的


  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一份「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但专利权人依然可以保住自己的专利权。此时专利权人可以在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按时缴纳专利年费、25%的滞纳金、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即可递交恢复权利申请;


  4、彻底过期未缴费的


  特指的是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未办理专利权恢复手续并缴清相关费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将彻底丧失专利权,无法恢复,其技术内容可供全民使用。


  彻底丧失专利权,怎么办?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一项专利到期已经是过去20年或者10年之久,而根据科技进步的速度和发展规律,一般来说这样一项技术届时基本上已经是为他人所熟知的技术了。


  所以,即使重新申请虽然可以再拿一次专利证也没有意义。何况因为该技术方案已经公开且获权,所以同样的内容再次申请,是不具备申请专利必需的新颖性的,年满之后技术过时,也未必满足专利申请所需的创造性,所以实际上也基本上也不能再次申请了。


  当然了,如果对原来技术做出相应的改进,使其满足申请专利必需的“三性”条件后,再进行申请专利那么专利方案还是可以有可能获权的。


  如果是专利正常的保护期限过期外的“意外”——即专利未缴年费情况,那么在彻底“过期”未缴费之后,是很难恢复权利的,一般试为专利失效,因此,千万不要因为“烂记性”浪费自己辛勤的劳动成果哦。


  总而言之,专利忘记缴纳年费,甚至专利过了有效期限都不可怕,可怕的是专利权人并没有一颗珍惜权利、保护专利的心。说到底,也只有专利权人自己看重对自己专利的保护,才是真正保证专利的权益不受损害的关键所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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