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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2017)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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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6:27: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高血压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2017)要点


  前言


  循证医学相关方法说明


  1 高血压流行及治疗现状


  1.1 高血压流行现状


  1.2 基层高血压用药现状


  1.2.1 社区高血压药物使用现状


  1.2.1.1 总体用药: 就2005—2010年纳入项目管理的社区高血压患者总体用药情况来说,利尿剂使用比例最高(56.0%), 其余依次为中枢性降压药(38.3%)、钙通道阻滞剂(CCB,36.8%)、血管扩张剂(26.5%)、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24.5%)、β受体阻滞剂(10.4%)、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4.1%)。


  1.2.1.2 单一用药: CCB 使用率最高(54.3%);余依次为利尿剂(8.9%)、ACEI(5.3%)、β受体阻滞剂(7.7%)。


  1.2.1.3 联合用药:


  1.2.1.4 复方制剂:


  1.2.2 不合理用药情况:


  (1)重复用药:


  (2)联合用药方案不合理:


  (3)使用非长效降压药物:


  (4)国产传统固定复方制剂的使用:


  1.2.3 基层社区高血压用药相关事宜


  1.3 高血压等级医院药物治疗现状


  2 高血压药物分类


  2.1 降压药物基因组学


  药物基因组学已成为指导临床个体化用药、 评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发生风险的重要工具。 通过检测药物代谢酶和药物靶点基因, 可指导临床医生针对特定患者选择合适的降压药物和给药剂量, 提高降压药物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常见降压药物相关基因多态性见表1。


  2.1.1 代谢酶基因的变异影响药物代谢


  2.1.2 靶点基因的变异影响药物疗效


  药物发挥作用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因基因变异而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反应。 药物作用的差异表现为药物动力学和药效学的差异。药物基因组学的应用将从分子水平和微观层面为用药提供有效的参考。 精准的用药指南就是要将个体的基因型考虑在内, 量身定制用药方案, 避免用药不当, 真正做到精准的个性化用药。


  2.2 药物分类


  2.2.1 利尿剂  肾小管是利尿剂作用的重要部位,可根据药物作用的不同部位分为以下4 类:


  (1)碳酸酐酶抑制剂: 该类利尿剂作用弱,现已少作利尿药使用。


  ⑵噻嗪类利尿剂: 主要抑制远曲小管的Na+-Cl-共同转运载体,影响尿液的稀释过程,产生中等强度的利尿作用。根据分子结构又可分为噻嗪型利尿剂(如氢氯噻嗪和苄氟噻嗪)和噻嗪样利尿剂(如吲达帕胺、氯噻酮)。


  (3)袢利尿剂: 选择性地阻断髓袢升支粗段的Na+-K+-2Cl- 共同转运载体,抑制肾对尿液的浓缩过程,产生强大的利尿作用。


  (4)保钾利尿剂: 螺内酯通过拮抗醛固酮,间接抑制远曲小管远端和集合管段的钠通道的K+-Na+ 交换,排钠保钾而产生低效利尿作用;氨苯蝶啶则直接抑制该段的钠通道而利尿。阿米洛利可抑制该段的H+-Na+ 交换而排Na+。


  2.2.2 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抑制剂  主要包括ACEI、ARB和肾素抑制剂3 类药物。ACEI 降低循环中血管紧张素Ⅱ水平,消除其直接的缩血管作用;此外,其降压作用还可能与抑制缓激肽降解、促进Ang1-7的产生有关。ARB阻断通过ACE和其他旁路途径参与生成的AngⅡ与AngⅠ型受体相结合,发挥降压作用。肾素抑制剂能够抑制血管紧张素原分解产生AngⅠ,降压疗效与ACEI、ARB 比较无优势,应用受限。直接肾素抑制剂是通过抑制肾素的活性发挥降压作用,但目前尚未在我国上市。


  2.2.3 钙通道阻滞剂  根据其化学结构和药理作用可分为两大类:①二氢吡啶类CCB:主要作用于血管平滑肌上的L 型钙通道,发挥舒张血管和降低血压的作用;②非二氢吡啶类CCB:对窦房结和房室结处的钙通道具有选择性,其扩张血管强度弱于二氢吡啶类CCB,但是负性变时、降低交感神经活性作用是二氢吡啶类CCB不具备的。


  2.2.4 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


  (1)β受体阻滞剂: 通过选择性地与β受体结合产生多种降压效应,如降低心输出量、减少肾素释放及中枢交感神经冲动等。根据对β1受体的相对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分为:①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②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③非选择性、作用于β和α1 受体的阻滞剂。还可分为脂溶性或水溶性,以及具有或不具有内在拟交感活性等类型。


  (2)α1 受体阻滞剂  通过扩张血管产生降压效应。


  2.2.5 交感神经抑制剂


  (1)中枢性降压药  以可乐定和甲基多巴为代表,激活延脑中枢α2 受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释放交感神经冲动而降低血压;因降低压力感受器的活性可出现直立性低血压。


  (2)交感神经末梢抑制药  利血平阻断去甲肾上腺素向其储存囊泡的转运,减少交感神经冲动传递,降低外周血管阻力,消耗脑内儿茶酚胺。


  2.2.6 直接血管扩张剂  代表药物为肼屈嗪,直接扩张小动脉,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增加心输出量及肾血流量,但有反射性交感神经激活作用;由于新的血管扩张剂的出现,该药已很少使用。


  2.2.7 具有降压作用的其他药物


  2.2.7.1 硝酸酯类


  (1)药理作用:


  (2)作用机制:


  (3)临床应用:常用于心绞痛、 心力衰竭及高血压急症或亚急症的治疗, 对部分顽固性高血压患者也有一定的疗效。 部分老年高血压合并冠心病患者应用此类药物会出现明显的血压下降, 应引起关注和重视。


  2.2.7.2 ATP-敏感性钾通道开放剂


  (1)药理作用:


  (2)作用机制:


  (3)临床应用: 常用于心绞痛和高血压的治疗。 我国上市的尼可地尔可用于治疗稳定性冠心病、 冠状动脉微血管病变及冠状动脉痉挛。 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 KATP 通道开放剂Ⅰ类新药——埃他卡林, 临床前研究证明具有较好的降压作用,并已完成Ⅰ~Ⅲ期临床试验。


  2.2.7.3 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抑制剂


  (1)药理作用:


  (2)作用机制:


  (3)临床应用: 在美国、 欧盟及日本已获批准上市, 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2.2.7.4 其他具有降压作用的药物 ①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和双胍类降糖药: ②他汀类药物 : ③抗震颤麻痹药如左旋多巴等。


  3 用药原则及规范


  降压药物应用应遵循下列四项原则: ①剂量原则: 一般人群采用常规剂量, 老年人从小剂量开始; ②优先原则: 优先选择长效制剂(从长时疗效和平稳性考虑)和固定复方制剂(从依从性考虑); ③联合原则: 联合用药(2 级高血压或高危人群); ④个体化原则: 依据不同合并症和患者对药物不同的耐受性给予个体化用药。


  3.1 利尿剂


  3.1.1 概述 临床应用最多的是噻嗪类利尿剂, 以此为基础组成的固定复方制剂有助于提高降压疗效, 减少不良反应, 改善患者依从性, 因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3.1.2 分类


  (1)袢利尿剂:


  (2)噻嗪类利尿剂:


  (3)保钾利尿剂:


  3.1.3 用药原则


  3.1.3.1 主要适应人群: 利尿剂适用于大多数无禁忌证的高血压患者的初始和维持治疗, 尤其适合老年高血压、难治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合并高血压、盐敏感性高血压等患者。


  (1)老年高血压:


  (2)难治性高血压:


  (3)心力衰竭合并高血压:


  (4)高盐摄入与盐敏感性的高血压:


  (5)其他适用人群:


  3.1.3.2 临床用药注意事项: 痛风患者禁用噻嗪类利尿剂, 高血钾与肾衰竭患者禁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此外,长期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单药治疗时还需注意其导致电解质紊乱、 糖代谢异常、 高尿酸血症、体位性低血压等不良反应的可能性。


  利尿剂较少单独使用, 常作为联合用药的基本药物使用。


  3.1.4 单药应用与联合治疗方案推荐 对于适于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 一般以中小剂量(如氢氯噻嗪12.5~25 mg 或吲达帕胺 1.25 mg 或 1.5 mg)作为初始治疗。 若中小剂量噻嗪类利尿剂治疗未能使血压达标, 不建议继续增加剂量, 应在此基础上加用 ACEI、ARB 或 CCB。


  3.2 钙通道阻滞剂


  3.2.1 概述


  在治疗高血压的药物中, CCB 已经应用于临床多年, 其卓越的降压疗效、 广泛的联合降压潜能、 优越的心脑血管保护作用使其在当今的抗高血压治疗、 降低心脑血管发病率及死亡率方面


  占据了重要地位。


  3.2.2 CCB 的分类


  3.2.2.1 根据与血管和心脏的亲和力分类:


  3.2.2.2 根据与钙通道亚型的亲和力分类:


  3.2.3 用药原则


  3.2.3.1 适应证: CCB 降压疗效强, 药效呈剂量依赖性, 适用于轻、 中、 重度高血压, 其中二氢吡啶类 CCB 优先选用的人群包括:


  (1)容量性高血压(如老年高血压、 单纯收缩期高血压及低肾素活性或低交感活性的高血压) 患者, 而这些药理学特点更符合我国老年高血压患者的病理生理特点。


  (2)合并动脉粥样硬化的高血压(如高血压合并稳定性心绞痛、 颈动脉粥样硬化、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及高血压合并周围血管病)患者。


  3.2.3.2 禁忌证: 二氢吡啶类 CCB 可作为一线降压药用于各组年龄段、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患者, 疗效的个体差异较小, 只有相对禁忌证, 无绝对禁忌证。


  (1) 二氢吡啶类 CCB 具有明确的血管扩张作用, 短、 中效 CCB 在降压的同时会出现反射性心率加快。相对禁忌用于高血压合并快速性心律失常患者。


  (2) 由于非二氢吡啶类 CCB 的心脏亲和性及其对心肌、 窦房结功能、 房室传导的负性肌力和负性传递作用,维拉帕米与地尔硫䓬应禁用于二至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患者,并相对禁用于心力衰竭患者。


  3.2.3.3 临床用药注意事项


  (1)CCB 扩张血管降压, 短、 中效 CCB 在扩血管的同时, 由于血压下降速度快, 会出现反射性交感激活、心率加快及心肌收缩力增强, 使血流动力学波动并抵抗其降压作用, 故应尽量使用长效制剂,以达到降压平稳持久有效,同时不良反应小,患者耐受性好, 依从性高。


  (2)非二氢吡啶类 CCB——维拉帕米与地尔硫䓬均有明显的负性肌力作用, 应避免用于左室收缩功能不全的高血压患者。


  (3)非二氢吡啶类 CCB 有明显的负性传导作用,合并心脏房室传导功能障碍或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高血压患者应慎用维拉帕米、地尔硫䓬。 同时,非二氢吡啶类 CCB + β受体阻滞剂可诱发或加重缓慢性心律失常和心功能不全。


  3.2.4 单药应用与联合治疗方案推荐


  (1)CCB 通过松弛血管平滑肌、 扩张血管而降低血压, 此类药几乎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高血压患者, 降压效果明确, 控制血压达标率较高。


  (2)CCB 对代谢无不良影响, 更适用于糖尿病与代谢综合征患者的降压治疗。


  (3)临床主要推荐应用的以 CCB 为基础的优化联合治疗方案包括: ①二氢吡啶类 CCB + ARB; ②二氢吡啶类 CCB+ ACEI; ③二氢吡啶类CCB +噻嗪类利尿剂; ④二氢吡啶类CCB + β受体阻滞剂。


  (4)以长效二氢吡啶类 CCB 为基础的联合降压治疗不良反应小、疗效好, CCB + RAAS 抑制剂,前者直接扩张动脉, 后者通过阻断 RAAS, 既扩张动脉又扩张静脉, 同时 CCB 产生的踝部水肿可被ACEI 或 ARB 消除。


  (5)苯磺酸氨氯地平(压氏达) 是我国目前通过欧州 GMP 和美国 FDA 双认证的唯一国产 CCB,具有药物质量标准高、 价格低、 临床疗效好的优势。


  (6)左旋氨氯地平是我国自主研发的具有知识产权的 CCB(见本指南“4 国产创新药物”部分),适合我国高血压患者的治疗。


  常用 CCB 的单药应用见表 4, CCB 应用推荐见表 5。


  3.3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


  3.3.1 概述 ARB 是继 ACEI 后对高血压及心血管病等具有良好疗效的作用于 RAAS 的一类降压药物。虽然 ARB 与ACEI 降压和心血管保护作用有许多相似之处, 但 ARB 作用于 Ang Ⅱ受体水平,更充分、 更直接地阻断 RAAS, 避免了“Ang Ⅱ逃逸现象”, 具有较好的降压效果; 无 ACEI 的干咳、血管紧张性水肿等不良反应, 患者治疗依从性更高, ARB 已成为一线降压药物, 在临床广泛应用。


  3.3.2 分类


  (1)二苯四咪唑类: 如氯沙坦、 厄贝沙坦、 替米沙坦、 坎地沙坦、 阿利沙坦等。


  (2)非二苯四咪唑类: 如伊贝沙坦。


  (3)非杂环类: 如缬沙坦等。


  3.3.3 用药原则


  3.3.3.1 适应证: ARB 降压药效呈剂量依赖性, 但不良反应并不随剂量增加而增加, 适用于轻、中、重度高血压患者。


  3.3.3.2 禁忌证


  (1)ARB可致畸, 禁用于妊娠高血压患者。


  (2)ARB扩张肾小球出球小动脉, 导致肾小球滤过率(GFR)下降,肌酐和血钾水平升高, 高血钾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禁用。


  3.3.3.3 临床用药注意事项


  (1) ARB 扩张肾小球出球小动脉作用强于扩张肾小球入球小动脉, 使肾小球滤过压下降, 肾功能减退, GFR 降低, 血肌酐和血钾水平升高。 因此,对慢性肾脏病(CKD)4期或5期患者, ARB 初始剂量减半并严密监测血钾、血肌酐水平及 GFR 的变化。 血肌酐水平≥ 265.2μmol/L(3 mg/dl)者, 慎用ARB。


  (2)单侧肾动脉狭窄患者使用ARB应注意患侧及健侧肾功能变化。


  (3)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或心力衰竭患者先从小剂量ARB起始(约常规剂量的 1/2), 避免首过低血压反应, 逐渐增加至患者能够耐受的靶剂量。


  (4)对高钾血症和肾损害患者,避免使用 ARB+ ACEI, 尤其是 ARB + ACEI +醛固酮受体拮抗剂(螺内酯)。


  (5)ARB 致咳嗽的发生率远低于 ACEI, 但仍有极少数患者出现咳嗽。


  3.3.4 单药应用与联合治疗方案推荐


  (1)常规剂量ARB可使 1 ~ 2 级高血压患者的血压平均下降10/5 mmHg, 降压效果与 ACEI、CCB、 β受体阻滞剂及利尿剂相当; 剂量翻倍, 血压进一步下降 30% 左右。 基础血压越高, ARB降压幅度越大。 因此, 对于 1 级中青年高血压, 尤其是 ARB 强适应证人群, 可优先选用单剂量ARB;4 周后血压不达标者, 可增加至足剂量或联合利尿剂或 CCB。


  (2)对于2 级以上高血压患者, 起始联合治疗(ARB +利尿剂或 ARB + CCB) 4 周后血压仍不达标者, 可增加 ARB、 CCB 或利尿剂的用量, 或三药联合如 ARB + CCB +利尿剂, 4 周后血压仍未达标, 应通过 24 小时血压监测或家庭自测血压,排除白大衣效应, 确认血压未达标者, 可加用β受体阻滞剂或α受体阻滞剂或醛固酮受体拮抗剂(螺内酯), 有时仅需改变服药时间, 如将 ARB 改为晚上服用即可控制夜间或晨起高血压(时间治疗学),尤其对高血压合并糖尿病、 高血压合并 CKD 或高血压合并肥胖等患者; 如血压仍不达标建议转高血压专科进一步诊疗。


  (3)ARB +利尿剂或 ARB + CCB 均是各国高血压指南推荐的优化联合方案, 因为双药降压机制不同,互补性强, ARB 可抑制噻嗪类利尿剂所致的 RAAS 激活和低血钾等不良反应, 利尿剂减少ARB 扩血管时由于肾脏压力利钠机制而引起的水钠潴留, 增强 ARB 疗效。 同样,ARB 也可抑制二氢吡啶类 CCB 引起的 RAAS 激活和下肢水肿等不良反应。二者优化联合降压效果增强, 不良反应减少。


  (4)降压治疗的核心方式是 24 小时降压达标并长期保持。 个体化选择降压方案是降压治疗的基本原则, 不同降压方案均有其适合的高血压患者。ARB +利尿剂适用于高盐负荷及盐敏感性高血压、老年和高龄老年高血压、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 高血压合并心功能不全、 高血压合并肥胖等患者, 而ARB + CCB优先适用于老年高血压、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 高血压合并冠心病、 高血压合并 CKD或外周血管病患者。 ARB +利尿剂或 ARB + CCB组成的固定复方制剂可明显提高治疗依从性和降压达标率, 是高血压治疗的必经之路。 目前不推荐ARB + β受体阻滞剂, 避免使用 ACEI + ARB 联合治疗, 因为ARB + β受体阻滞剂降压机制部分重叠, 降压效果不能显著增加(1 + 1 < 2); 而ACEI + ARB 有增加高钾血症的风险, 且对心血管及肾脏保护无协同作用。


  常用 ARB 的单药应用见表 6, ARB 应用推荐见表 7。


  3.4 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


  3.4.1 概述 大量循证医学证据均显示该类药物对于高血压患者具有良好的靶器官保护和心血管终点事件预防作用, ACEI 以其显著的降压作用及广泛的应用范围成为基础降压药物之一。


  3.4.2 分类


  (1)根据与 ACE 分子表面锌原子相结合的活性基团分类:


  (2)根据药物药代动力学分类:


  (3)根据药物活性分类:


  3.4.3 用药原则


  3.4.3.1 适应证: 适合于 1、 2、 3 级高血压, 虽然高血压药物治疗的获益主要源于血压下降, 但根据患者靶器官损害情况以及合并临床疾病的差异, 选择不同药物进行个体化治疗可进一步保护靶器官。ACEI 主要适用于下列高血压患者:


  (1)合并左室肥厚和有心肌梗死病史的患者: ACEI 通过降低心室前、 后负荷, 抑制 Ang Ⅱ的增生作用和交感神经活性等途径逆转心肌梗死后患者的心室重构, 并可轻度逆转心肌肥厚程度和改善舒张功能。


  (2)合并左室功能不全的患者: ACEI 可减轻心脏后负荷, 抑制 RAAS 激活。 临床研究显示,ACEI 能够改善左室功能异常, 并降低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病死率和复发性心肌梗死的发生风险。


  (3)合并代谢综合征、糖尿病肾病、CKD、蛋白尿或微量白蛋白尿的患者: ACEI 能够降低肾血管阻力, 增加肾脏血流。 临床研究证实, ACEI 能够预防糖尿病患者微量白蛋白尿进展为大量蛋白尿, 有效减少尿白蛋白排泄量, 延缓肾脏病变的进展。


  (4)合并无症状性动脉粥样硬化或周围动脉疾病或冠心病高危的患者: ACEI 能够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 阻止血管平滑肌细胞的迁移与增生,减少炎性细胞的激活与积聚, 并增加一氧化氮和前列环素的生成, 拮抗 Ang Ⅱ诱导的血小板凝集。


  3.4.3.2 禁忌证: ACEI 具有良好的耐受性, 但仍可能出现罕见而危险的不良反应, 其禁忌证如下:


  (1)绝对禁忌证: ①妊娠: ACEI 可影响胚胎发育, 育龄女性使用 ACEI 时应采取避孕措施; 计划妊娠的女性应避免使用 ACEI; ②血管神经性水肿: 可引起喉头水肿、呼吸骤停等严重不良反应,危险性大; 临床一旦怀疑为血管神经性水肿,患者应终身避免使用 ACEI ; ③双侧肾动脉狭窄: 可因急性肾缺血肾小球灌注压不足而引起急性肾损伤; ④高钾血症(> 6.0 mmol/L): ACEI 抑制醛固酮的分泌而导致血钾水平升高, 较常见于慢性心力衰竭、 肾功能不全以及补充钾盐或联用保钾利尿剂患者。


  (2)相对禁忌证: ①血肌酐水平显著升高(>265 μmol/L); ②高钾血症(>5.5 mmol/L); ③有症状的低血压(< 90 mmHg); 多见于心力衰竭,血容量不足等 RAAS 激活的患者;④有妊娠可能的女性;⑤左室流出道梗阻的患者。


  3.4.3.3 临床用药注意事项


  (1)尽量选择长效制剂以平稳降压, 同时避免使用影响降压效果的药物, 如大部分非甾体抗炎药(其中阿司匹林剂量≥ 300 mg 时)、激素等。


  (2)应用 ACEI 治疗前应检测血钾、血肌酐水平及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 由小剂量开始给药, 在患者可耐受的前提下, 逐渐上调至标准剂量。 治疗 2~4 周后应评价疗效并复查血钾、肌酐水平及 eGFR。 若发现血钾水平升高(>5.5 mmol/L)、eGFR 降低>30% 或肌酐水平升高>30% 以上, 应减小药物剂量并继续监测, 必要时停药。


  (3)出现干咳、低血压等不良反应时应积极处理,避免引起患者治疗依从性下降。


  (4)若单药治疗对血压控制不佳, 则应考虑加量或采用联合治疗方案,禁止 ACEI 与 ARB联合使用。


  3.4.4 单药应用与联合治疗方案推荐


  (1)ACEI 通过抑制 ACE 阻断RAAS 发挥降压作用, 这类药物几乎适用于所有具备强适应证的高血压患者, 降压效果明确, 具有良好的靶器官保护和心血管终点事件预防作用。


  (2)ACEI 对糖脂代谢无不良影响, 临床研究证实其可有效减少尿白蛋白排泄量, 延缓肾脏病变的进展, 适用于合并糖尿病肾病、 代谢综合征、CKD、蛋白尿或微量白蛋白尿的高血压患者。


  (3)联合降压治疗可发挥协同降压作用, 并抵消或减轻不良反应。 我国主要推荐应用的以 ACEI为基础的优化联合治疗方案包括: ① ACEI +噻嗪类利尿剂: 长期使用噻嗪类利尿剂可引起血容量不足致 RAAS 激活, 并可能出现低血钾等不良反应; 联用 ACEI 可抑制 RAAS,加强降压效果,并避免低血钾。② ACEI + CCB: CCB 可直接扩张动脉, 并可反射性引起 RAAS 激活增加, 联用 ACEI可扩张动脉及静脉, 并抑制 RAAS 作用, ACEI 还可抵消 CCB 所产生的踝部水肿。


  常用 ACEI 的单药应用见表 8, 高血压及有合并症时 ACEI 药物治疗推荐见表 9。


  3.5 β受体阻滞剂


  3.5.1 概述 不同的高血压指南对β受体阻滞剂的推荐虽不一致, 但真实地反映了 β受体阻滞剂现状对指导临床治疗的必要性。


  3.5.2 分类


  3.5.2.1 根据受体选择性不同分类


  (1)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代表药物为普萘洛尔。 该类药物在临床已较少应用。


  (2)选择性β1 受体阻滞剂:代表药物为比索洛尔、美托洛尔和阿替洛尔, 是临床常用


  的 β 受体阻滞剂


  (3)有周围血管舒张功能的 β受体阻滞剂: 常用的α-β受体阻滞剂包括: 阿罗洛尔, 卡维地洛(这两种药物 α和 β受体阻滞作用之比分别为1︰8 和 1︰10), 拉贝洛尔 [α和 β 受体阻滞作用之比分别为 1︰3(口服)、1︰6.9(静脉)]。


  3.5.2.2 根据药代动力学特征分类


  (1)脂溶性 β 受体阻滞剂:


  (2)水溶性 β 受体阻滞剂:


  (3)水脂双溶性β 受体阻滞剂:


  常用 β 受体阻滞剂的单药应用见表10, β受体阻滞剂应用推荐见表 11。


  3.5.3 用药原则β受体阻滞剂通过拮抗交感神经系统的过度激活、减慢心率、抑制过度的神经激素和 RAAS 的激活而发挥降压作用, 同时还通过降低交感神经张力、预防儿茶酚胺的心脏毒性作用,保护心血管系统。


  3.5.3.1 适应证: 尤其适用于合并快速性心律失常、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交感神经活性增高及高动力状态的高血压患者


  (1)高血压合并快速性心律失常: 大多数心房颤动患者心室率增快, β 受体阻滞剂适用于合并心房颤动、窦性心动过速患者,减慢心室率。 β受体阻滞剂甚至预防心力衰竭患者发生心房颤动。


  (2)高血压合并交感神经活性增高: β受体阻滞剂尤其适合有心率加快等交感活性增高表现的高血压患者。 可单用或与其他降压药物联用以控制血压。 优化的联合方案为 β 受体阻滞剂+长效二氢吡啶类 CCB。 CCB 具有的扩张血管和轻度增加心率作用可抵消 β 受体阻滞剂收缩血管和减慢心率作用, 二者联合是《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 2010》推荐的优化联合方案。 在高血压治疗中, 心率应作为一项重要的监测指标,常规监测心率并给予控制。


  (3)高血压合并冠心病: β 受体阻滞剂可减少心肌氧耗量、改善心肌缺血和心绞痛症状、减轻室壁张力而减少心肌重构、延长舒张期而改善心肌灌注、减少心血管事件。 因此, 国内外冠心病指南均指出 β 受体阻滞剂是治疗冠心病的推荐药物, 尤其是合并心绞痛、心肌梗死及心力衰竭患者。 2012 年《非 ST 段抬高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诊断和治疗指南》建议, 若无禁忌证均应使用 β 受体阻滞剂(Ⅰ, A)。2015 年《急性 ST 段抬高型心肌梗死诊断和治疗指南》指出, 若无禁忌证, 24 小时内常规应用 β受体阻滞剂并长期使用(Ⅰ, B)。对于高血压合并冠心病患者, 在控制血压的同时应减慢静息心率至50~60 次/分; 治疗后进行中等量活动时, 心率应较静息增加少于 20 次/分。 严重心绞痛患者如无心动过缓症状, 心率可降至 50 次/分。


  (4)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 收缩性心力衰竭是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欠佳的严重并发症。


  建议所有高血压合并慢性收缩性心力衰竭患者均应使用 β受体阻滞剂, 且需终身使用, 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Ⅱ级和Ⅲ级病情稳定患者、NYHA 心功能Ⅰ级 B 阶段患者(LVEF<40%), 可以立即使用, 心功能Ⅳ级患者病情稳定后可使用。 目标心率为 55~60 次/分。


  (5)高血压合并主动脉夹层: 建议首选 β受体阻滞剂, 达到减慢心率和降压的目的, 以减少主动脉病变处的层流剪切力损伤。 急性期建议静脉使用β 受体阻滞剂, 目标心率<60次/分。


  3.5.3.2 禁忌证: 不适宜首选 β 受体阻滞剂的人群包括: 有卒中倾向及心率<80次/分的老年人、肥胖者、糖代谢异常者、卒中患者、间歇性跛行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 禁忌用于合并支气管哮喘、二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及严重心动过缓的高血压患者。


  3.5.3.3 临床用药注意事项


  (1)β受体阻滞剂对高血压患者卒中事件的影响存在争议。 在与其他降压药物的比较研究中并未显示出β 受体阻滞剂优势的卒中事件减少, 这主要归因于 β 受体阻滞剂降低中心动脉收缩压和脉压的能力较弱。 然而既往研究主要来源于阿替洛尔, 在高龄老年高血压治疗中, 此药在降低心率的同时还可增加中心动脉压和主动脉压力增强指数等。 不同的 β 受体阻滞剂对中心动脉压的影响不同, β1 高选择性的 β 受体阻滞剂以及有血管舒张功能的 β 受体阻滞剂甚至降低中心动脉压。 β1 高选择性的 β受体阻滞剂(如比索洛尔和美托洛尔) 或兼有血管舒张作用的 β 受体阻滞剂(如阿罗洛尔、 卡维地洛或奈必洛尔) 可作为优先推荐使用, 不建议老年高血压和卒中患者首选 β 受体阻滞剂, 除外有 β 受体阻滞剂使用强适应证。


  (2)对于合并心力衰竭的高血压患者, β 受体阻滞剂均应从极小剂量起始.


  (3)使用常规剂量 β 受体阻滞剂血压未达标,而心率仍≥80 次/分的单纯高血压患者可增加 β受体阻滞剂用量。


  (4)对不适宜的人群, 但临床存在交感激活以及心率加快(合并严重肥胖的代谢综合征或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 需评估后使用 β 受体阻滞剂, 并监测血糖、 血脂的变化。 建议使用比索洛尔、琥珀酸美托洛尔、阿罗洛尔、卡维地洛或奈必洛尔。


  3.6 α 受体阻滞剂


  3.6.1 概述 目前临床常用的主要是作用于外周的 α 受体阻滞剂包括特拉唑嗪、哌唑嗪、


  多沙唑嗪、乌拉地尔等。


  3.6.2 分类


  (1)根据作用特性与分布分类 :


  (2)根据药物作用持续时间分类 :


  3.6.3 用药原则


  3.6.3.1 适应证: α1受体阻滞剂一般不作为治疗高血压的一线药物, 该药的最大优点是没有明显的代谢不良反应, 可用于糖尿病、 周围血管病、 哮喘及高脂血症的高血压患者。


  3.6.3.2 禁忌证


  (1)α受体阻滞剂静脉注射过快可引起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诱发或加剧心绞痛,冠心病患者慎用。


  (2)α受体阻滞剂常见不良反应为体位性低血压、 心动过速、 鼻塞等, 也可引起恶心、 呕吐、 腹痛、诱发或加剧消化道溃疡, 少数患者出现嗜睡、 乏力等中枢抑制症状, 故体位性低血压患者禁用, 胃炎、溃疡病、 肾功能不全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3.6.3.3 临床用药注意事项


  (1)α 受体阻滞剂一般不作为高血压的一线降压药物, 对于利尿剂、CCB、ACEI、ARB 等足量应用后,仍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可考虑联合应用 α 受体阻滞剂。


  (2) 由于 α 受体阻滞剂常见恶心、 呕吐、 腹痛等胃肠道症状, 所以高血压合并胃炎、 溃疡病患者慎用。


  (3) α 受体阻滞剂在应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体位性低血压, 建议患者初始用药时于睡前服用。 服药过程中需监测立位血压,预防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3.6.4 单药应用与联合治疗方案推荐


  (1)如患者血压不能很好地控制, α 受体阻滞剂可与 β 受体阻滞剂、ACEI、 ARB、 CCB、 利尿剂联合应用, 但一般不作为首选, 常在一线降压药物联用后血压仍不达标时使用。


  (2)与 β 受体阻滞剂联合用于嗜铬细胞瘤患者降压治疗时, 应注意用药顺序: 先使用 α受体阻滞剂, 后使用 β 受体阻滞剂; 停药顺序为: 先停用 β受体阻滞剂, 后停用 α 受体阻滞剂。


  (3)怀疑为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行肾素检查前需停用利尿剂 4 周, 停用 β受体阻滞剂、ACEI、ARB、CCB 2 周, 停药期间的替代降压药物可选择特拉唑嗪、 维拉帕米缓释片。


  常用 α 受体阻滞剂的单药应用见表 12, α 受体阻滞剂应用推荐见表13。


  3.7 固定复方制剂


  3.7.1 传统固定复方制剂


  3.7.1.1 概述:


  3.7.1.2 分类: 固定复方制剂无统一分类, 只是人为地将其分为传统固定复方制剂和新型固定复方制剂。


  3.7.1.3 用药原则


  (1)适应证: 主要适用于轻、 中度高血压患者, 此药在基层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血压患者中应用较多。


  传统固定复方制剂应用推荐见表 14。


  (2)传统固定复方制剂的不良反应和禁忌证: ①含有利血平的固定复方制剂: ②含有可乐定的固定复方制剂: ③含有双肼屈嗪的固定复方制剂 : ④含有氢氯噻嗪的固定复方制剂:


  (3)注意事项: ①剂量不宜过大, 以免发生不良反应。 应选用小剂量或常规剂量; 当血压不达标时, 因其不良反应相对较多, 故不建议增加剂量,最好选择联用其他不同机制的降压药; ②应了解复方制剂中的主要成分,以规避其相对或绝对禁忌证。复方制剂中常有 1~2 种或以上的主要成分, 使用前应了解各成分及其主要的不良反应和禁忌证, 避免盲目、 不恰当地使用, 以及不合理地联合其他降压药, 如珍菊降压片联合吲达帕胺(2种排钾利尿剂联用)、 复方利血平片联合 β 受体阻滞剂(2 种药物均减慢心率)等; ③传统固定复方制剂之间不宜联合, 因其主要成分大都相同或相似, 联合应用非但不能增加降压疗效, 反而使不良反应叠加。 如复方利血平片与珍菊降压片联用, 利血平与可乐定均具有中枢抑制和减慢心率作用。 因此, 两药联合可增加抑郁及自杀的风险。


  3.7.1.4 单药应用与联合治疗方案推荐


  (1)传统固定复方制剂的单独应用: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仍可以作为无明显靶器官损害的轻、 中度高血压患者降压治疗的一种选择。


  (2)传统固定复方制剂与其他降压药的联合: 传统固定复方制剂可与其他常用的新型降压


  药联合用于单药降压未达标者, 或用于难治性高血压的联合治疗, 如在应用 ARB、 ACEI、 CCB等治疗时, 血压不达标者可加用传统固定复方制剂.


  总之, 传统固定复方制剂降压疗效和安全性均较好, 尤其价格低廉, 因此在我国基层临床应用仍很普遍。


  3.7.2 新型固定复方制剂 新型固定复方制剂是相对于我国传统的以血管扩张剂和噻嗪类利尿剂等为主要组成成分的传统固定复方制剂而言。


  3.7.2.1 分类: 目前尚无明确分类, 临床应用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即 RAAS 抑制剂与噻嗪类利尿剂组成的固定复方制剂和 RAAS 抑制剂与二氢吡啶类 CCB 组成的固定复方制剂。


  3.7.2.2 应用证据:


  3.7.2.3 应用原则: 应根据患者的初始血压水平、适应证及患者的耐受程度选择药物, 同时需要考虑治疗的费效比。 新诊断的 2 级以上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 超过目标血压 20/10 mmHg 的高血压患者, 可在起始治疗时即使用单片复方制剂。 目前正在接受降压药物治疗但尚未使用单片复方制剂者, 可考虑根据患者血压水平换用或加用复方降压药物。 血压水平在140~159/90~99 mmHg 的 1 级高血压患者可直接换用单片复方制剂; 而血压>160/100mmHg 的2 级或 2 级以上高血压患者也可选择在单药治疗的基础上加用合适的复方降压药物。


  3.7.2.4 方案推荐


  (1)ACEI/ARB + 噻嗪类利尿剂的固定复方制剂:


  (2)二氢吡啶类CCB + ACEI/ARB:


  3.8 中枢性降压药


  3.8.1 概述


  3.8.2 分类


  3.8.2.1 根据作用中枢不同受体分类:


  3.8.2.2 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分类:


  3.8.3 用药原则


  3.8.3.1 适应证


  (1)第一代中枢性降压药(如可乐定): 很少作为一线用药, 通常与其他降压药物联用。 主要用于中、 重度高血压患者, 也用于偏头痛、 严重痛经、绝经后高血压及青光眼患者, 亦可用于高血压急症以及戒绝阿片瘾时的快速戒除。


  (2)第二代中枢性降压药(如利美尼定): 与其他药物联用作为一线降压药物, 也可用于治疗顽固性高血压。


  3.8.3.2 不良反应


  3.8.3.3 注意事项和用法用量


  (1)第一代中枢性降压药: 如可乐定, 在下列患者中慎用: ①脑血管病患者; ②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患者; ③近期心肌梗死患者; ④窦房结或房室结功能低下患者; ⑤雷诺病患者; ⑥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患者; ⑦有精神抑郁史者; ⑧慢性肾功能障碍者。


  (2)第二代中枢性降压药:


  常用中枢性降压药的单药应用见表 17。


  3.8.4 方案推荐


  (1)常与其他降压药物配合作为二、 三线治疗用药。由于不良反应明显,且与剂量相关,现已少用。


  (2)主要用于治疗轻、中度及顽固性高血压,第二代中枢性降压药克服了第一代降压药的许多不良反应, 对血流动力学的影响相对较小, 现多与其他降压药物联用, 作为降压治疗的联合用药。


  (3)推荐甲基多巴为妊娠高血压的首选降压药物。


  中枢性降压药应用推荐见表 18。


  4 国产创新药物


  4.1 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


  4.2 尼群洛尔片


  4.3 阿利沙坦酯


  4.4 马来酸依那普利叶酸片


  4.5 左旋氨氯地平


  4.6 临床研究阶段的抗高血压新药


  5 高血压特殊合并症的药物治疗原则


  5.1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


  5.1.1 概述


  5.1.2 降压药物选择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的降压治疗需要长期平稳降压, 改善血压昼夜节律, 兼顾靶器官保护和对并发症的益处。


  5.1.2.1 降压治疗的启动: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指出: 收缩压为130~139 mmHg或舒张压为80~89 mmHg 的糖尿病患者, 可进行不超过 3个月的非药物治疗, 包括饮食管理、 减重、限制钠盐摄入、适当限酒及中等强度的规律运动, 如血压不达标, 应采用药物治疗。 血压≥ 140/90mmHg的患者应在非药物治疗的基础上立即开始药物治疗; 伴微量蛋白尿的患者应直接接受药物治疗。


  5.1.2.2 药物推荐: ACEI 和 ARB 为降压首选药物,单药控制效果不佳时, 优先推荐ACEI/ARB 为基础的联合用药。


  (1)ACEI和ARB:


  (2)CCB:


  (3)利尿剂:


  (4)β受体阻滞剂:


  (5)α1 受体阻滞剂: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8-8-13 16:28: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5.1.3 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1)2014年JNC 8 和 2016 年美国糖尿病学会(ADA)糖尿病医学诊疗标准均建议将血压控制为<140/90 mmHg,若不过度增加治疗负担, 患者能够耐受、 年轻患者、有蛋白尿的患者和(或) 伴有≥ 1 项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危险因素的患者,可将血压控制为<130/80 mmHg。


  (2)目前被推荐的联合用药方案包括: ① ACEI/ARB + CCB; ② ACEI/ARB + 利 尿 剂;③CCB + β 受体阻滞剂或利尿剂; ④单片复方制剂。 ①和②是优先推荐的联合方案, 单片复方制剂可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 三种联合降压方案优选RAAS 抑制剂+ CCB +利尿剂。


  (3)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血压节律多为非杓型甚至反杓型, 夜间高血压或血压晨峰, 建议选用长效降压药, 必要时睡前服一种降压药有助于控制夜间血压, 抑制血压晨峰。


  (4)如果应用 ACEI、 ARB 或利尿剂, 应监测eGFR、 血肌酐及血钾水平, 若血肌酐水平> 265.2μmol/L 或 eGFR<30 ml/(min•1.73 m2), 宜选用二氢吡啶类CCB 和袢利尿剂。


  (5)不推荐 ACEI 与 ARB 联合应用, 因为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病(ASCVD)获益没有增加, 不良事件发生率却增加, 包括高钾血症、 晕厥及肾功能不全。


  (6)大剂量噻嗪类利尿剂或与 β 受体阻滞剂联用可能对糖脂代谢或电解质平衡有影响, 不建议大剂量应用或二者联用。 合并高尿酸血症的患者应慎用, 痛风患者应禁用利尿剂。


  (7)糖尿病和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 妊娠期间禁用 ACEI 和 ARB, 因其可引起胎儿损伤。 已知安全有效的降压药物有甲基多巴、拉贝洛尔等。 也可考虑CCB, 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利尿剂, 因为其减少孕妇血容量, 可导致子宫胎盘灌注不足。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药物治疗推荐见表 25。


  5.2 高血压合并外周动脉粥样硬化


  5.2.1 概述


  5.2.2 降压药物选择


  (1)二氢吡啶类CCB:


  (2)ACEI/ARB:


  (3)β 受体阻滞剂:


  (4)联合他汀类药物:


  5.2.3 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1)二氢吡啶类 CCB: 需选择长效制剂, 且长期应用才能显示抗动脉粥样硬化效果。 短效制剂易反射性兴奋交感神经致心率加快, 增加心肌氧耗量, 出现心悸症状。 过敏者可出现面红、 头晕,少数出现踝部水肿、 齿龈增生等。


  (2)ACEI/ARB: ACEI 可引起 10%~20% 患者干咳, 需严密观察血肌酐和血钾水平变化, 双侧肾动脉狭窄和妊娠期女性禁用。 ACEI/ARB 的抗动脉粥样硬化作用和靶器官保护作用与剂量有关, 能耐受者可以应用较大剂量。


  (3)β 受体阻滞剂: 建议使用高选择性的、 脂溶性的 β受体阻滞剂, 如比索洛尔、 美托洛尔等,或优先选用双重阻滞的 α-β受体阻滞剂, 如阿罗洛尔、卡维地洛、 奈必洛尔等, 以减少对糖脂代谢的影响。


  (4)他汀类药物: 肌病是他汀类药物严重的不良反应, 较少见; 偶见胃肠道症状, 注意观察对肝脏的损害, 用药 2 ~ 4 周复查肝功能, 转氨酶水平升高 3 倍时需停药。 他汀类药物治疗的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 不提倡盲目的大剂量治疗, 他汀类药物稳定和逆转动脉粥样斑块的作用需要长期用药才能显现。


  5.3 高血压合并冠心病


  5.3.1 概述


  5.3.2 降压药物选择


  5.3.2.1 降压治疗的启动:


  5.3.2.2 目标管理:


  5.3.2.3 药物推荐:


  JNC 8 对于高血压合并冠心病的降压治疗推荐使用 β 受体阻滞剂(Ⅰ/A) 和ACEI(Ⅰ/A)/ARB(Ⅰ/B) 作为首选, 降压同时可减少心肌氧耗量, 改善心肌重构。 鉴于 CCB具有抗心绞痛和抗动脉粥样硬化的作用, 心绞痛患者推荐使用 β 受体阻滞剂+ CCB(Ⅰ/A)。 不推荐使用 ACEI+ ARB(Ⅲ)。


  高血压合并冠心病药物治疗推荐见表 27。


  5.3.3 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1)二氢吡啶类CCB 应选用长效制剂, 因为短效 CCB 虽然也能降低血压, 但常会加快心率,增加心脏氧耗量。 常见不良反应包括心悸、 面部潮红、 头痛及下肢水肿等, 偶见牙龈增生。 非二氢吡啶类 CCB 在冠状动脉痉挛患者中可作为首选用药,但由于其抑制心脏收缩和传导功能, 二至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和心力衰竭患者禁用, 且在使用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 进行心电图检查, 并在用药 2~6周内复查。


  (2)β 受体阻滞剂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疲乏、肢体冷感、 激动不安、 胃肠不适等, 还可能影响糖脂代谢。 二至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和哮喘患者禁用。长期应用者突然停药可发生反跳现象, 即撤药综合征; 在高血压合并周围血管病患者使用时应注意大剂量对周围血管缺血症状的影响。


  (3)虽然各种 ACEI 作用机制相同, 在总体上可能具有类效应, 但各种 ACEI 与组织中 ACE


  的亲和力不同, 药代动力学特性也有差别, 因此,可能导致组织浓度的明显差异和不同的临床效果。ACEI 最常见不良反应为持续性干咳, 多见于用药初期, 症状较轻者可坚持服药, 不能耐受者可改用ARB。 其他不良反应包括低血压和皮疹, 偶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和味觉障碍。 ACEI/ARB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血钾水平升高, 应定期监测血钾和血肌酐水平。 禁忌证为双侧肾动脉狭窄、 高钾血症及妊娠期女性。


  (4)利尿剂应用时应监测循环血量和电解质情况, 避免利尿导致血容量不足, 诱发或加重冠状动脉灌注不足和电解质紊乱。


  (5)硝酸盐类药物应用时应注意其扩张血管导致的头痛、 面部潮红及心率加快等不良反应, 注意监测血压, 避免过度降压导致器官灌注不足。


  (6)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可引起血钾水平升高,注意监测患者肾功能 ; 对于肾功能不全患者, 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尽量不与 ACEI/ARB 联用, 避免出现高钾血症等并发症。


  (7)单药或联合用药的目的都是使血压达标,当血压未达标时应从低强度变更至高强度降压或联合用药使血压达标。


  5.4 高血压合并心房颤动


  5.4.1 概述


  5.4.2 降压药物选择 高血压伴心房颤动患者的降压治疗原则包括降低血压和左心房负荷。 推荐


  ACEI/ARB 用于预防心房颤动的发生和进展, 单药控制不良时, 优先推荐 ACEI/ARB 与 CCB 或噻嗪类利尿剂联用。


  高血压合并心房颤动药物治疗推荐见表 28。


  5.4.3 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1)ACEI/ARB 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血钾水平升高, 应注意定期监测血钾和血肌酐水平。


  (2)非二氢吡啶类 CCB 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抑制心脏收缩功能和传导功能。 二至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和心力衰竭患者禁用。 在使用非二氢吡啶类CCB 前应详细询问病史, 进行心电图检查, 并于用药 2~6 周内复查。


  (3)对于需要控制心室率的高血压合并心房颤动患者, 可应用 β受体阻滞剂, 如患者同时合并糖耐量异常和代谢综合征, β受体阻滞剂与利尿剂联用需谨慎。 二至三度心脏传导阻滞和哮喘患者禁用β受体阻滞剂。


  (4)抗凝治疗: 在心房颤动患者中, 合并高血压者卒中/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增加 2 倍。 抗凝治疗是高血压合并心房颤动患者的基础性治疗。 应在综合评估卒中和出血风险及临床净获益的基础上考虑给予口服抗凝药物治疗。 华法林(Ⅰ,A) 与非维生素K 拮抗剂类新型口服抗凝药(NOAC)(Ⅰ,B) 均可作为心房颤动患者血栓栓塞预防的首选治疗药物。


  (5)抗凝治疗风险评估: 对于 NVAF 患者的卒中风险评估, 2016 年 ESC 心房颤动管理指南仍推荐应用 CHA2DS2-VASc 评分(表 29)。 该指南指出, 对于 CHA2DS2-VASc 评分≥ 2 分的男性和≥ 3分的女性, 推荐口服抗凝药(特殊情况可采用左心耳封堵) 预防血栓(Ⅰ,A), 不推荐使用抗血小板药物预防心房颤动引发的卒中(Ⅲ, A); 对于 CHA2DS2-VASc 评分为 1 分或 2 分的患者, 可考虑应用口服抗凝药(Ⅱ a, B)。


  NOAC 在心房颤动患者中的使用特点见表 31。


  5.5 高血压合并慢性肾脏病


  5.5.1 概述


  5.5.2 降压药物选择


  5.5.2.1 降压药物选择原则: 高血压合并 CKD 患者降压药物的选择除了普遍适用的降压疗效、 安全性及依从性外, 还需要综合考虑是否合并糖尿病、蛋白尿,心肾保护作用以及对特殊人群如血液透析、肾移植、儿童、老年等肾脏病患者的药物选择注意事项。


  5.5.2.2 指南推荐


  (1)降压靶目标: ①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的CKD 患者血压控制在<140/90 mmHg, 如患者能够耐受, 血压目标值可以再适当降低为<130/80mmHg。 尿白蛋白≥30mg/24h 时血压控制在≤130/80mmHg。 ②老年患者:60~79 岁高血压合并 CKD 患者血压目标值<150/90mmHg, 如患者能够耐受, 可进一步降为<140/90 mmHg。 ≥ 80 岁高血压合并 CKD 患者血压目标值<150/90 mmHg,如患者能够耐受, 可以降至更低, 但应避免血压<130/60mmHg。 ③透析患者: 我国建议, 血液透析患者透析前收缩压<160 mmHg(含药物治疗状态下)。腹膜透析患者血压目标值< 140/90 mmHg, 年龄>60岁患者血压控制目标可放宽至<150/90mmHg。


  (2)降压药物: 肾性高血压往往需要联合使用2 种或 2 种以上降压药物。 ① RAAS 抑制剂的地位很重要, 可以作为优先推荐, 在 CKD 1~3 期高血压患者使用单药不能达标时, 常采用以 RAAS抑制剂为基础的联合治疗方案, CKD 3~4 期患者需谨慎使用 ACEI 和ARB, 建议初始剂量减半,严密监测血钾、 血肌酐水平及 GFR 的变化, 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和类型。 常规的联合降压药物为ACEI/ARB +二氢吡啶类 CCB、 ACEI/ARB +噻嗪类利尿剂或二氢吡啶类 CCB +噻嗪类利尿剂。 多数血压难以控制的患者可采用 ACEI/ARB +二氢吡啶类 CCB +噻嗪类利尿剂组成的三药联合方案。这些联合方案可获得较好的降压疗效, 减少下肢水肿及高钾血症等不良反应。 对于仍不能达标的难治性高血压患者, 第 4 种降压药可加用 α-β 受体阻滞剂、 α 受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 中枢性降压药等。α-β 受体阻滞剂双受体阻滞作用对 CKD 合并高血压患者具有独特的应用价值。 对 CKD 4~5 期的高血压患者常在无肾脏透析保障的条件下应用以CCB 为基础的治疗并联合 α-β 受体阻滞剂, 慎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②不能将 RAAS 抑制剂定义为肾毒性药物, 因为该类药物仅引发肌酐水平升高。 ③ α-β受体阻滞剂可以用于任何分期的 CKD 合并高血压患者, 且不易被透析清除。 ④噻嗪类利尿剂降压作用效果好,安全, 价廉, 与ACEI/ARB 联合为固定复方制剂, 不仅具有利尿作用, 更可从高血压时过度兴奋的 RAAS 方面发挥作用, 达到利尿和阻断 AT1 受体的双重作用。


  高血压合并 CKD 药物治疗推荐见表 32。


  5.5.3 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1)服用药物时间: 肾脏病患者高血压表现为夜间血压升高, 42% 呈现非杓型, 22% 为反杓型血压。 在不增加服药次数和药物剂量的情况下, 睡前服用一种或多种降压药对非杓型血压患者是一项经济、 简单、 有效的控制 CKD 高血压、 降低不良事件风险、 保持 eGFR 的方法。


  (2)大量蛋白尿和肾功能不全者宜选择摄入高生物价蛋白, 并限制在 0.3~0.6 g/(kg•d); 有蛋白尿的患者应首选 ACEI 或 ARB 作为降压药物。ACEI 和 ARB 在减少蛋白尿和延缓肾脏病进展方面作用相当, 最佳降蛋白剂量为双倍剂量, ACEI +ARB 并不优于单药剂量。 临床研究显示, 与仅使用ACEI 或 ARB 的患者相比, 联用这两种药物的患者肾衰竭和高钾血症风险均增加 1倍以上。 在联用ARB/ACEI 的患者中, 86% 仍发生蛋白尿或症状性左室收缩功能不全, 此外,低血压发生率也增高。


  (3)应用 ACEI、ARB、利尿剂的糖尿病合并糖尿病肾病患者(白蛋白尿>30mg/24h), 需监测血肌酐和血钾水平。


  (4)对老年高血压、肾功能不全, 或合并心力衰竭、 脱水及糖尿病的 CKD 患者应注意降压药物治疗要个体化, 从小剂量开始, 缓慢降压, 1~2周内平稳缓慢降压, 降压过程中同时监测肾功能和血钾水平的变化。 老年患者多为盐敏感性高血压,可以通过检测 24 小时尿钠评估食盐摄入情况, 并由此指导利尿剂的使用。


  (5)妊娠期女性禁用ACEI、ARB。


  (6)联合用药的注意事项: ①限制钠盐摄入量(<6 g/d) 或加用利尿剂可以增强ACEI/ARB 的降压和降尿蛋白作用。 ② ACEI/ARB 可与α-β 受体阻滞剂和 CCB 联用。ACCOPLISH 研究显示, 在延缓 CKD 进展方面, ACEI(贝那普利) + CCB(氨氯地平) 优于ACEI(贝那普利) +利尿剂(氢氯噻嗪)。 ③ ACEI/ARB 与非甾体抗炎药、环氧合酶2 抑制剂或保钾利尿剂联用时应谨防高钾血症。 ④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为保钾利尿剂, 宜与排钾利尿剂联用, 当与 AECI、ARB 及其他保钾利尿剂联用时需高度谨慎。 螺内酯和依普利酮与CYP 具有交互作用, 与此类药物联用时也应慎重。 ⑤ CCB 尤其是二氢吡啶类 CCB 易致液体潴留, 宜避免联用其他血管扩张剂。 二氢吡啶类 CCB 还可影响代谢,并能与环孢素及他克莫司相互作用。 非二氢吡啶类CCB 与 β 受体阻滞剂联用易致严重的缓慢性心律失常, 在进展性 CKD 患者中尤为明显。


  (7)用药剂量: 需综合考虑药代动力学、 并发症及联合用药等情况, 若药物经肾脏排除, 尚需根据 GFR 调整用药剂量。


  (8)降压药物使用流程: 在无禁忌证的情况下, ACEI 或 ARB 能延缓 CKD 进展, 是高血压合并 CKD 患者的首选降压药物。 2 型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出现大量蛋白尿时常选择 ARB, 可以减慢肾脏病进展。 建议使用《高血压与糖尿病患者微量白蛋白尿的筛查干预中国专家共识》 推荐的筛查与治疗流程和 JNC 8 推荐的血压管理流程。


  (9)α-β受体阻滞剂临床适应证、 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①适应证: a. 合并交感神经兴奋型高血压, 包括合并慢性心功能不全的高血压、 合并快速性心律失常的高血压、 中青年高血压; b. 合并糖脂代谢紊乱的高血压; c. 难治性高血压。 ②禁忌证: a.NYHA 心功能分级为Ⅳ级的失代偿心力衰竭患者,需使用静脉正性肌力药;b. 哮喘、 伴或不伴支气管痉挛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 c. 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d. 二至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心动过缓(心率<50次/分) 或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包括窦房阻滞) 者; e. 心源性休克高风险者(年龄>70 岁、基础收缩压<110 mmHg、 心率> 110 次/分等情况同时存在者);f. 明显低血压(收缩压<85 mmHg)或伴低心排血量(如末梢循环灌注不良); g. 对该药过敏患者。 ③使用注意事项: a. α-β 受体阻滞剂与洋地黄均能减慢房室传导速度, 故对已使用洋地黄者应慎用该药;b. 治疗缺血性心脏病和心力衰竭可引起一过性肾功能障碍; c. 开始用药和增加剂量期间应严密观察患者的呼吸状况, 如发生支气管痉挛应及时减少剂量或停药; d. 手术、长时间禁食、末梢血液循环障碍、 有严重过敏史及正在接受脱敏治疗者需慎用。 长期用药须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及心率、血压、心电图等, 及时处理不良反应; e. 儿童、孕妇、哺乳期女性慎用。


  5.6 高血压合并卒中


  5.6.1 概述


  5.6.2 降压药物选择


  5.6.2.1 降压药物选择原则:


  5.6.2.2 指南推荐: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 2010》指出, 卒中后高血压患者的血压目标值一般为<140/90 mmHg, 如患者不能耐受, 则应降至可耐受的最低水平。《中国缺血性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二级预防指南 2014》指出, 由于颅内大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狭窄率为 70%~99%) 导致的缺血性卒中或 TIA 患者, 推荐目标血压<140/90mmHg(Ⅱb)。 由于低血流动力学原因导致的卒中或 TIA 患者, 应权衡降压速度与幅度对患者耐受性及血流动力学的影响。 降压药物种类和剂量的选择以及降压目标值应个体化,应全面考虑药物、卒中特点、 患者三方面因素(Ⅱb)。目前认为, 5 种一线降压药物——利尿剂、 CCB、ACEI、ARB 及 β 受体阻滞剂均可作为卒中一级和二级预防的降压治疗药物, 单药治疗或联合用药。


  5.6.3 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1)卒中患者降压治疗过程中应避免出现心、脑、 肾重要器官供血不足。 老年、 严重体位性低血压患者更应谨慎降压。 降压药物由小剂量开始, 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降压药物及剂量。


  (2)一侧颈动脉狭窄≥ 70% 时, 收缩压应控制在 130~150 mmHg;双侧颈动脉狭窄≥ 70% 时,收缩压应控制在 150~170 mmHg。 建议对卒中患者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颈动脉超声及颅内多普勒超声检查。 颈动脉狭窄<70% 的高血压患者降压治疗同一般人群。


  (3)阻遏清晨觉醒后的血压骤升, 在降低卒中复发方面非常重要。


  (4)含服短效硝苯地平, 由于药物吸收迅速,降压幅度和速度难以掌控, 对合并颅内外血管狭窄的患者有诱发卒中再发的风险。 因此, 卒中后患者血压波动时禁忌含服短效硝苯地平(心痛定) 作为急性降压药物。


  (5)综合干预有关危险因素及处理并存的临床疾病, 如抗血小板治疗、调脂治疗、降糖治疗、 心律失常处理等。


  5.7 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


  5.7.1 概述


  5.7.2 降压药物选择


  在高血压的临床治疗中, 降压达标的同时有效抑制RAAS 和交感神经活性, 是预防和治疗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的基础。


  5.7.2.1 药物选择原则: 优先选择 ACE/ARB、β 受体阻滞剂及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推荐采取联合治疗,ACEI/ARB 与 β受体阻滞剂联用, 或ACEI/ARB 与β受体阻滞剂及醛固酮受体拮抗剂联用。


  5.7.2.2 指南推荐: 依据《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 2010》 以及《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4》, 降压目标的推荐:


  (1)高血压合并左室肥厚(射血分数保留的舒张功能不全)患者, 应积极控制高血压:


  (2)高血压伴射血分数降低的心力衰竭患者需积极控制高血压, 将血压降至<130/80 mmHg,以 ACEI/ARB 联合 β受体阻滞剂和(或)利尿剂。


  5.7.2.3 各类降压药物在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治疗中的应用


  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药物治疗推荐见表 34。


  5.7.3 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5.7.3.1 小剂量起始逐步递增: 由于需要 ACEI 或ARB、β 受体阻滞剂和(或)利尿剂联合使用, 初始治疗时可能发生低血压或心力衰竭恶化。 因而,必须由小剂量(ACEI或 ARB由 1/4 常规剂量、 β受体阻滞剂由 1/8 常规剂量) 起始, 每 1~2 周递增 1 次剂量。 调整至合适剂量后,应坚持长期服用,避免突然停药。


  5.7.3.2 β 受体阻滞剂的使用: 需达到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 起始剂量宜小, 递增速度宜慢。 静息心率是评估 β 受体有效阻滞的指标之一, 通常将静息心率控制为 55~60 次/分的剂量作为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 β 受体阻滞剂使用的起始剂量过大和剂量递增过快常导致心力衰竭恶化。 如服用β 受体阻滞剂过程中出现心力衰竭恶化, 可加大利尿剂用量以消除水钠潴留 ; 亦可暂停递增剂量或延长递增剂量的时间间隔, 或退回前一剂量。 尽量不停药, 维持 β 受体阻滞剂治疗。 如心率<55 次/分且伴有明显的眩晕乏力, 或出现二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 则应减量或考虑停药。


  5.7.3.3 RAAS 抑制剂、β 受体阻滞剂及醛固酮受体拮抗剂(黄金三角): ACEI/ARB、β受体阻滞剂及醛固酮受体拮抗剂联合治疗能够进一步降低心力衰竭患者的死亡率和住院率, 已成为射血分数降低的心力衰竭患者的基本治疗方案, 但不可同时使用ACEI +ARB +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5.7.3.4 避免肾功能恶化: 尤其对于使用 ACEI、 ARB及利尿剂者, 应监测血肌酐和血钾水平, 观察血肌酐和血钾水平是否发生变化。 不建议 ACEI + ARB 用于降压治疗。 血肌酐水平> 221μmol/L 或 eGFR <30 ml/(min•1.73m2), 不宜使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5.7.3.5 监测血钾: 应注意监测血钾水平变化。 患者进食不佳以及使用大剂量袢利尿剂时, 应注意避免发生低钾血症; 联合使用 RAAS 抑制剂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时,应注意防治高钾血症, 尤其对肾功能受损患者。 血钾水平>5.5 mmol/L 时, 不宜使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使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过程中, 血钾水平>5.5 mmol/L 则停药。


  5.8 高血压急症


  5.8.1 概述


  5.8.2 降压药物选择


  由于高血压急症缺乏相关的循证医学证据, 高血压急症的药物选择主要是基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和医生的临床经验,高血压急症治疗中常用药物如下:


  (1)硝普钠:


  (2)硝酸甘油:


  (3)尼卡地平:


  (4)拉贝洛尔:


  (5)地尔硫䓬:


  (6)乌拉地尔:


  (7)酚妥拉明:


  (8)艾司洛尔:


  5.8.3 各种高血压急症的降压要求和降压目标(表 35)


  5.8.4 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早期对患者进行评估和危险分层, 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的血压控制目标和用药方案, 迅速恰当地将患者血压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以防止或减轻心、 脑、 肾等重要脏器的损害。 既要迅速降低血压, 又要控制降压的速度, 避免快速降压导致的重要器官的血流灌注明显减少。


  (1)降压治疗的速度和目标管理:


  (2)高血压急症治疗中避免使用的药物:


  6 常见特殊类型高血压的治疗原则和药物选择


  6.1 代谢相关性高血压


  6.1.1 概述


  6.1.2 降压药物选择


  6.1.2.1 药物选择原则: 代谢相关性高血压的干预策略应兼顾血压控制和改善代谢紊乱两方面, 在生活方式干预基础上, 贯彻综合干预和个体化治疗原则, 全面降低心血管病总危险性。


  6.1.2.2 指南推荐:


  6.1.2.3 降压药物选择流程: 对于代谢相关性高血压患者, 降压时通常优先选择ACEI 或 ARB; 新近发布的 ADA 糖尿病指南则进一步建议: 合并微量白蛋白尿的糖尿病患者, 推荐将最大耐受剂量的ACEI 或 ARB 作为一线降压药物。 如 ACEI 和ARB 均不能耐受, 可考虑使用二氢吡啶类CCB。


  代谢相关性高血压药物治疗推荐见表 36。


  6.1.3 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6.1.3.1 降压目标: 鉴于代谢相关性高血压多合并多重代谢紊乱, 有较高的心血管风险, 血压达标十分重要, 可将降压目标首先确定为<140/90mmHg, 如患者年轻或能耐受, 可进一步降低; 但>65 岁老年患者的降压目标可适当放宽, 可<150/90mmHg。


  6.1.3.2 其他注意事项


  (1)RAAS 抑制剂:


  (2)β 受体阻滞剂:


  (3)利尿剂:


  (4)老年患者:


  (5)相关代谢紊乱的处理:


  6.2 儿童青少年高血压


  6.3 妊娠相关性高血压


  6.3.1 概述


  6.3.2 降压药物选择


  6.3.2.1 启动药物治疗和目标血压: 轻度高血压(血压<150/100mmHg) 可以仅进行生活方式干预。指南推荐, 当血压≥ 150/100 mmHg, 特别是合并蛋白尿时, 应考虑启动药物治疗 ; 也有专家共识指出, 若无蛋白尿及其他靶器官损害等危险因素, 血压≥ 160/110 mmHg 可启动药物治疗。 血压控制目标值<150/100 mmHg。


  6.3.2.2 药物选择原则: 在有效控制血压的同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安全性。 ACEI、ARB、 肾素抑制剂有致畸等不良反应, 禁用于妊娠高血压患者。


  6.3.2.3 妊娠不同时期降压药物的选择和评估: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推荐可选药物:①甲基多巴:0.5~3g/d,2~4次/天 ; ②拉贝洛尔: 50~100 mg, 3次/天, 最大剂量为2400 mg; ③美托洛尔: 25~100mg,每 12 小时 1 次; ④氢氯噻嗪: 6.25~25mg/d; ⑤硝苯地平:5~20mg, 每 8小时 1 次;或缓释制剂,10~20mg, 每 12 小时 1 次; 控释片 30~60mg,1 次/天; ⑥ 肼屈嗪: 10mg/次, 3~4 次/天,最大剂量为 300mg/d。


  6.3.2.4 重度妊娠合并高血压: 可选择静脉用药或肌内注射药物: ①拉贝洛尔:20mg,静脉注射;1~2mg/min 静脉滴注。 ②乌拉地尔:10~15mg, 缓慢静脉注射 ; 静脉滴注最大药物浓度为 4 mg/ml,推荐初始速度为 2 mg/min, 并根据血压情况调整。③尼卡地平 0.5~1.0μg/(kg•min), 5~10 分钟起效。 因硝普钠可增加胎儿氰化物中毒风险,因此不建议使用, 除非其他药物疗效不佳时可以考虑使用, 即使必须应用, 也不应超过 3 天。 对重度先兆子痫, 建议硫酸镁 5 g 稀释至 20 ml, 缓慢静脉注射(5 分钟), 维持量为 1~2 g/h ; 或 5 g 稀释至 20 ml, 深部肌内注射, 每 4 小时 1 次, 总量为 25~30 g/d。 注意中毒反应。 密切观察患者血压、腱反射及不良反应, 并确定终止妊娠的时机。


  6.3.2.5 联合用药: 若效果不理想, 可联合应用甲基多巴与肼屈嗪、 拉贝洛尔与肼屈嗪, 或拉贝洛尔与硝苯地平。


  6.3.3 注意事项


  (1)妊娠合并轻度高血压患者, 尚无证据表明药物治疗可以给胎儿带来益处或预防先兆子痫。 此类患者可进行非药物治疗, 并积极监测血压, 定期复查尿常规等相关检查。


  (2)目前没有任何一种降压药物对妊娠高血压患者是绝对安全的。因此, 为妊娠高血压患者选择药物应权衡利弊,并在给药前对患者进行充分说明。妊娠合并高血压患者可应用的口服降压药物见表 39。


  6.3.4 哺乳期降压药物的推荐 哺乳期母 亲如舒张压<100mmHg, 可不服用降压药物, 如


  血压明显升高需服用降压药物时应停止哺乳。


  妊娠高血压药物治疗推荐见表 41。


  6.4 拟育夫妇中男性高血压患者的药物治疗


  6.5 老年高血压


  6.5.1 概述


  6.5.2 老年高血压患者病理生理特点


  6.5.3 老年高血压患者临床特点


  6.5.4 老年高血压患者降压治疗的获益


  6.5.5 药物选择 老年高血压降压药物的选择应遵循平稳、有效、 安全、不良反应少、服用简单方便、依从性好的原则。


  6.5.6 降压目标值与达标流程


  (1)老年高血压降压目标值: 起始治疗血压≥ 150/90 mmHg。 降压目标值: ≥65 岁患者血压应降至<150/90 mmHg, 如能耐受可进一步降至<140/90mmHg。 ≥ 80 岁高龄患者, 一般血压不宜< 130/60 mmHg。 老年高血压合并糖尿病、冠心病、心力衰竭及肾功能不全患者降压目标值<140/90 mmHg。


  (2)达标流程:


  6.5.7 老年高血压合并心脑血管病的降压策略


  (1)合并卒中: ①降压目标: 急性期血压持续升高≥ 200/110 mmHg, 缓慢降压(24小时降压幅度<25%); ②慢性期血压目标值为 140/90mmHg; ③推荐药物: 慢性期 ACEI/ARB、利尿剂、长效 CCB。


  (2)合并冠心病: ①降压目标: 血压控制目标为<140/90 mmHg; ②推荐药物:β 受体阻滞剂和ACEI 或 ARB 治疗后血压难以控制, 或并发血管痉挛性心绞痛时联合CCB。


  (3)合并慢性心力衰竭: ①降压目标: 血压控制目标为<140/90 mmHg; ②推荐药物: 若无禁忌证, 选择利尿剂、 β受体阻滞剂、ACEI、ARB及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③血压不达标时联合氨氯地平或非洛地平。


  (4)合并心房颤动: 推荐首选 ACEI/ARB, 对持续性快速心房颤动患者可选用 β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 CCB 控制心室率。


  (5)合并肾功能不全: ①降压目标: 血压控制目标为<140/90 mmHg, 有蛋白尿且可耐受者可进一步降低; ②推荐药物: 若无禁忌证首选 ACEI或 ARB; 降压未达标时可联合二氢吡啶类 CCB;有液体潴留可联用袢利尿剂。


  (6)合并糖尿病: ①降压目标: 血压控制目标为<140/90 mmHg, 若能耐受可进一步降低 ; ②推荐药物: 首选 ARB 或 ACEI,可联合长效二氢吡啶类 CCB 或噻嗪类利尿剂。


  6.5.8 老年单纯收缩期高血压的治疗 老年单纯收缩期高血压患者宜选择长效 CCB、ARB、ACEI或利尿剂。


  老年单纯收缩期高血压药物治疗流程:


  老年高血压药物治疗推荐见表 43。


  6.5.8 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1)老年高血压降压应强调个体化, 结合患者年龄、体质、靶器官功能状态、合并症等选择合理的药物和剂量。


  (2)老年单纯收缩期高血压的治疗, 一方面强调收缩压达标, 另一方面应避免过度降低舒张压,同时兼顾组织器官灌注。 在患者能耐受降压治疗的前提下, 逐步、平稳降压, 起始降压药物剂量宜小,递增时间需更长, 应避免过快降压。


  (3)血压变异大、易波动是老年高血压的临床特点。 老年患者心血管反射功能减低, 对容量不足和交感神经抑制剂敏感。 因此, 应重视防治低血压包括体位性低血压, 禁用易导致体位性低血压的药物(哌唑嗪、柳胺苄心定等); 同时也应注意控制老年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晨峰现象。


  (4)老年高血压患者禁用影响认知功能的药物,如可乐定等。


  6.6 肾上腺性高血压


  6.6.1 概述


  6.6.2 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筛查中的药物选择及治疗


  6.6.3 嗜铬细胞瘤危象处理及术前准备用药


  6.6.4 库欣综合征的非手术治疗适宜人群及药物选择


  6.7 难治性高血压


  6.7.1 概述 难治性高血压是指在改善生活方式的基础上, 使用足够剂量且合理搭配的 3 种或 3 种以上抗高血压药物(包括利尿剂), 血压仍不能控制为<140/90 mmHg, 或服用4种或4种以上降压药物血压才能有效控制。


  难治性高血压的治疗原则: 在正确测量血压的前提下, 认真分析患者是否存在降压治疗的依从性差、生活方式不健康、药物治疗是否合理及是否存在继发性高血压病因, 排除上述影响因素, 再次调整治疗方案和降压药物剂量; 如患者血压仍不能控制至目标水平, 应推荐患者至高血压专科就诊。


  6.7.2 降压药物选择


  难治性高血压药物治疗推荐见表 47。


  6.7.3 近年随着对高血压病因认识的深入和临床诊断技术的提高, 继发性高血压的检出比例已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想。 继发性高血压患者的血压往往难以控制, 又常伴随多种合并症, 易造成更严重的心血管损害; 同时病因复杂多样、 涉及多个系统, 又缺乏特异性, 要求临床医生熟悉常见继发性高血压的临床表现并注意识别;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OSAS)、 肾上腺疾病、 肾脏和肾血管疾病以及精神心理疾病是继发性高血压最主要的原因;对高血压,尤其是难治性或难以控制的高血压, 应注意排查继发性高血压的可能性。 应从病史、 体格检查及一般实验室检查入手, 进行初步排查, 血常规、 尿常规、血脂、血糖、电解质、肾功能、眼底、24小时动态血压、心电图、双肾 B 超等最基本的实验室检查可提供绝大多数继发性高血压的线索, 应细心分析和思索, 对有继发性高血压线索的患者, 应有的放矢地进一步进行专科检查, 以明确继发性高血压的病因。


  6.8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相关性高血压


  6.9 肾血管性高血压


  6.10 焦虑合并高血压


  7 基层高血压患者的国家基本药物应用原则


  8 小结


  本指南修订的目的是指导医生规范、 合理地使用降压药物。 当医生逐渐掌握高血压治疗的技巧, 并能合理、 恰当地使用降压药物, 将会提高所管理的高血压患者血压达标率、 改善或减轻靶器官损害、 减少心血管事件, 这也是我们进行指南修订的初衷。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高血压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2017)编写]


  (本指南刊登于《中国医学前沿杂志(电子版)》2017年第 9 卷第 7 期。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


  201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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