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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年人居家养护标准专家共识( 草案)》(2017)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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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16:2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失能老年人居家养护标准专家共识( 草案)》(2017)要点


  概 述


  这项研究的目标是向中国失能老年人群提供信息来加强发展并实施有效的失能老人支持服务模式。研究通过确定和记录居住在北京地区的失能老年人及其养护者所表达的需求,并通过考虑失能群体的关键信息、困难和询问观察来完成的。依据我们阅读的文献和我们从参与者收到的反馈意见,提出了一种失能模式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护标准专家共识的支持性服务条款。


  第一部分 失能定义和失能老人居家养护的问题和办法


  1. 失能定义


  为了完成本研究的目标, 我们采取了 WHO 的失能定义,包括损伤、活动受限以及参与的限制。损伤是身体功能或结构方面的问题; 活动受限是人在执行任务或行动时遇到的困难; 而参与的限制是参与个人生活时遇到的问题( WorldHealth Organization. Retrieved 2016-10-28.)。而“失能老人是被评估为至少持续六个月以上,具有身体、精神、智力、感觉或年龄相关失能( 或这些组合)的人, 并导致独立功能减退到需要持续养护的程度。


  2. 重点问题与挑战


  2.1 失能老人居家养护的国外文献


  2.2 中国失能老年人的问题和卫生政策制定者思维的转换


  3. 解决的办法


  3.1 建立失能老人服务提供模式


  3.2 失能老人居家养护


  第二部分 居家养护的中国失能老年人,居家养护者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获得现有支持服务的路径和合乎卫生规程的要求


  1. 居家养护失能老年人的定义


  1.1 失能老年人 年龄在 60 周岁及以上, 生活部分可以自理、部分必须依靠他人照料的, 或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必须依靠他人照料的人口。


  1.2 失能老年人的居家养护 由政府主导,依托社区和社会力量,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


  1.3 养护者 居家养护者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①家庭养护者;②专业养护者。


  1.4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经合法登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各类组织。


  2. 养护者及相关要求


  2.1 家庭养护者


  2.2 专业养护者


  2.2.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护人员:


  2.2.2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人员:


  3. 服务技术清单


  3.1 助医服务


  3.1.1 服务内容: 定期身体检查; 建立健康档案; 医护人员上门服务; 紧急救护; 转诊介绍与协助; 饮食指导; 用药指导; 慢性病护理; 紧急救援服务; 康复辅助。


  3.1.2 服务要求: 专业医疗行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由签约的家庭医生具体实施, 定时随访, 并对养护者进行指导、检查。老年人外出就医时,家庭养护者需陪同。康复辅助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康复辅助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康复器具。


  3.2 日常护理


  3.2.1 服务内容: 测量血压、血糖、呼吸、脉搏; 观察皮肤组织变化、病情变化; 压疮护理; 协助服药; 各种管道的护理( 导尿管、鼻饲管、引流管等); 协助排便; 协助翻身; 协助室内活动;协助穿脱衣裤。


  3.2.2 服务要求: 家庭养护者应在接受培训并熟练掌握测量技术后进行本项操作。


  3.3 助乐服务


  3.3.1 服务内容: 关怀访视, 心理咨询, 不良情绪干预; 组织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子女探望、陪伴; 辅助出行; 相谈服务。


  3.3.2 服务要求: 医护人员应注意老年人的情绪变化, 出现不良情绪时应主动干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老年人集体活动。子女至少能遵守法律规定, 尽赡养老年人义务,尽可能多的陪伴老年人。家政服务员陪同出行应保障老年人安全,提供相谈服务应包括谈心交流、读书读报等服务,形成与老年人的良性互动,增进感情与互信。


  3.4 助餐服务


  3.4.1 服务内容: 完成一日三餐的制作; 协助进餐; 保障每日饮水量。


  3.4.2 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 每周有食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配餐服务。每日饮水量至少达到人体必需量, 存在限制饮水疾病的情况遵医嘱进行。


  3.5 助洁服务


  3.5.1 服务内容: 保障老年人的个人清洁卫生; 保障居室环境、卧具的清洁卫生; 保障餐饮用具的清洁卫生。


  3.5.2 服务要求: 洗漱等个人卫生应协助到位, 定期洗头, 保证老年人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 趾) 甲整洁、无异味。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在场,注意保温,保障安全。及时清洗衣物,定期更换、清洗床单、被罩、枕巾等卧具, 洗涤时要分类清洗,避免交叉感染。经常晾晒被褥、枕头, 保持床铺清洁、平整。餐具每餐后清洗, 水杯应每日清洗一次, 清洗后摆放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3.6 其他日常生活服务( 可选)


  3.6.1 服务内容: 购物; 收发物品; 缴费; 保管生活费等。


  3.6.2 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一般为日常生活事务, 需老年人的监护人予以委托。服务时应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并对出入物品、钱物做好记录。


  4. 辅具


  4.1 视力与听力缺失老年人


  4.1.1 存在视力与听力障碍的老年人应早发现早治疗, 如白内障、青光眼、糖尿性视网膜病变、老年性视网膜黄斑变性等疾病早期干预可以改善视力或延缓疾病进展。


  4.1.2 视力障碍辅具: 低视力老年人配备光学放大镜( 或眼镜式助视器) 、单筒望远镜、听书机。盲人需配备盲杖、盲文写字板和笔、听书机、盲用手表、盲人手机等。有条件的家庭可以配备双向翻译的电子书写打印机、盲人打字机、计算机及其软件等,采用声音和语音信号的报警器、温度计、钟表等生活用具,提供盲人娱乐活动的盲人扑克牌等。


  4.1.3 听障辅具: 听障老年人需配备助听器、闪光门铃、震动闹钟、环路放大器。


  4.2 上肢功能缺失老年人


  4.2.1 辅具: ①进食类辅具: 专用刀、叉、勺、筷、杯盘、防滑垫等。②衣着类辅助器具:专用穿衣、穿鞋、穿袜等。③洗漱类辅具: 专用牙刷、梳子、刷子等。④居家类辅助器具: 专用门把手、烹调用具、开瓶罐器、特制开关等。


  4.2.2 支持性养护: 上肢失能老年人应进行康复治疗, 改善上肢功能。养护者应熟悉各种辅具的使用与保养方法, 熟练辅助老年人使用。


  4.3 下肢功能缺失老年人


  4.3.1 辅具: ①矫形器: 矫形鞋、足矫形器、踝足矫形器、膝踝足矫形器、膝矫形器、脊柱矫形器。 ②移动辅具类: 助推轮椅、普通轮椅、功能轮椅、电动四轮轮椅、手摇三轮车、防褥疮座垫、助行器、腋拐、肘拐、移乘板。 ③家居无障碍改造:a. 门的改造: 根据需求加宽门、剔除门槛、安装折叠门等; 安装坡道( 固定坡道或便携式坡道) 。b. 扶手: 专用洗手池扶手、座便器扶手、淋浴扶手、浴凳等。c. 卫生间改造: 改善项目包括:水龙 头、座 便 器、防 滑 措 施、门 等。d. 床椅改造: 可升降床、椅。


  4.3.2 支持性养护: 下肢失能老年人应进行康复治疗, 改善下肢功能。养护者应熟悉各种辅具的使用与保养方法, 熟练辅助老年人使用。下肢失能老年人坐卧时间较长, 养护者应重点注意辅助老年人移位、翻身, 防止发生褥疮。移位、翻身时应注意安全,防止摔倒、坠床。


  4.4 复合型失能老年人


  4.4.1 辅具: 除上述单一型失能需配备的辅具外, 还应增加其他护理辅具: 护理床、床护栏杆、床用桌、可调靠架、防褥疮床垫、座便椅、引流袋。


  4.4.2 支持性养护: 复合型失能老年人功能缺失严重, 医护人员应重点访视,积极干预。养护者需要掌握更多的养护技能,熟悉护理辅具的使用与保养方法, 富有爱心与耐心, 注意老年人生命体征的观察与记录,保证日常护理的质量。


  结 语


  本共识报告分为二个部分, 在第一部分中定义了失能和失能老人养护法规, 重点讨论了中国失能老年人的困难, 身体、环境和养护的障碍, 介绍了失能老年人的需求, 初步提出一个为中国失能老年人提供有效的服务模式。在第二部分描述了获得现有支持服务的路径和方法。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失能老年人居家养护标准专家共识( 草案)》(2017)编写]


  (本共识刊登于《中华老年保健医学》杂志2017年第4期。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


  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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