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智论坛

查看: 802|回复: 0

《急性肺栓塞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5)》要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8-13 16: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急性肺栓塞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5)》要点


  急性肺栓塞是常见的心血管系统疾病,也是常见的三大致死性心血管疾病之一。几年来,对急性肺栓塞的认识不断提高,但临床实践中仍存在误、漏诊或诊断不及时,以及治疗不规范的情况。


  一、专用术语与定义


  肺栓塞(PE)是由内源或外源性栓子阻塞肺动脉引起肺循环和右心功能障碍的临床综合征,包括肺血栓栓塞症、脂肪栓塞、羊水栓塞、空气栓塞、肿瘤栓塞等。


  肺血栓栓塞症(PTE)是最常见的急性肺栓塞类型,由来自静脉系统或右心的血栓阻塞肺动脉或其分支所致,以肺循环和呼吸功能障碍为主要病理生理特征和临床表现,占肺栓塞的绝大多数,通常所称的急性肺栓塞即PTE。


  深静脉血栓形成(DVT)是引起PTE的主要血栓来源,DVT多发于下肢或者骨盆深静脉,脱落后随血流循环进入肺动脉及其分支,PTE常为DVT的并发症。


  静脉血栓栓塞症(VTE) 由于PTE与DVT在发病机制上存在相互关联,是同一疾病病程中两个不同阶段的临床表现,因此统称为VTE。


  二、流行病学


  三、易患因素


  VTE的易患因素包括患者自身因素(多为永久性因素)与获得性因素(多为暂时性因素)。6周到3个月内的暂时性因素或可逆性危险因素可诱发VTE。不同的易患因素有着不同的相对危险度(OR)。常见的易患因素中,强易患因素(OR>10,S)包括重大创伤、外科手术、下肢骨折、关节置换和脊髓损伤等;中等易患因素(OR2~9,M)包括膝关节镜手术、自身免疫性疾病、遗传性血栓形成倾向、炎症性肠道疾病、肿瘤、口服避孕药、激素替代治疗、中心静脉置管、卒中瘫痪、慢性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浅静脉血栓形成;弱易患因素(OR<2,W)包括妊娠、卧床>3d、久坐不动(如长时间乘车或飞机旅行)老龄、静脉曲张。随着研究深入,不断发现新的危险因素,如吸烟、肥胖(W)、高脂血症、高血压、糖尿病(W)等。3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因心力衰竭(S)、心房颤动或心房扑动住院(S)等心内科常见临床情况的患者VTE发现显著增加。VTE风险贯穿妊娠全程。除了肿瘤本身,化疗(M)及应用促红细胞生成因子(M)等肿瘤相关治疗也增加VTE风险。感染是住院期间VTE的常见诱因,一些临床操作如输血(M)和腹腔镜手术也增加VTE风险。但在缺少任何已知获得性危险因素的情况下仍可发生急性肺栓塞。这些患者中部分可检测到遗传缺陷,涉及多系统相关基因的变异,称为遗传性血栓形成倾向,或遗传性易栓症。


  四、自然病程


  五、病理生理


  肺血栓栓塞导致肺动脉管腔阻塞,血流减少或中断,引起不同程度的血流动力学和气体交换障碍。轻者几无任何症状,重者因肺血管阻力突然增加,肺动脉压升高,压力超负荷导致右心室衰竭,是急性肺栓塞死亡的主要原因。


  1. 血液动力学改变:


  2. 右心功能改变:


  3. 心室相互作用:


  4. 呼吸功能改变:


  六、临床表现


  急性肺栓塞缺乏特异性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易漏诊。


  1. 症状: 缺乏特异性,多数患者因呼吸困难、胸痛、先兆晕厥、晕厥和/或咯血而疑诊为急性肺栓塞。胸痛是急性肺栓塞的常见症状,需与急性冠脉综合征(ACS)或主动脉夹层鉴别。呼吸困难在中央型急性肺栓塞患者中急剧而严重,而在小的外周型急性肺栓塞患者中通常短暂且轻微。既往存在心力衰竭或肺部疾病的患者,呼吸困难加重可能是急性肺栓塞的唯一症状。咯血提示肺梗死。晕厥虽不常见,但无论是否存在血流动力学障碍均可发生,有时是唯一或首发症状。急性肺栓塞也可完全无症状。


  2. 体征: 主要表现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的体征,特别是呼吸频率增加(>20次/min),心率加快(>90次/min)、血压下降及发绀。低血压和休克罕见。颈静脉充盈或异常搏动提示右心负荷增加。一侧大腿或小腿周径较对侧大超过1cm,或下肢静脉曲张,应高度怀疑VTE。其他呼吸系统体征还包括肺部听诊湿罗音及哮鸣音、胸腔积液等。肺动脉瓣区可出现第2心音亢进或分裂,三尖瓣区可闻及收缩期杂音。急性肺栓塞可出现肝脏增大、肝颈返流征和下肢水肿等右心衰体征。


  七、辅助检查


  1. 动脉血气分析: 血气分析指标无特异性。可表现为低氧血症、低碳酸血症、肺泡-动脉血氧梯度增大及呼吸性碱中毒。


  2. 血浆D-二聚体: 此测定的主要价值在于排除急性肺栓塞,尤其是低度可疑患者,而对确诊无益。


  3. 心电图: 表现无特异性。可表现为胸前导联V1~V4及肢体导联Ⅱ、Ⅲ、aVF的ST段压低和T波倒置。V1呈GR型,SⅠQⅡTⅢ,不完全性或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上述改变多见于严重急性肺栓塞。轻症可仅表现为窦性心动过速(约见于40%的患者),房性心律失常,尤其是心房颤动也较多见。


  4. 超声心动图: 在提示诊断、预后评估及除外其他心血管疾患方面有重要价值。是基层医疗机构诊断急性肺栓塞的常用技术,而且便于急诊使用。超声心电图可提供急性肺栓塞的直接征象(肺动脉近心端或右心腔血栓)和间接征象(右心负荷过重的表现)。


  5. 胸部X线平片: 如果出现肺动脉高压或肺梗死,X线平片可出现肺缺血征象、肺野局部浸润阴影等。胸片虽缺乏特异性,但有助于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的呼吸困难和胸痛。


  6. CT肺动脉造影: 此检查是诊断急性肺栓塞的重要无创检查技术,敏感度83%,特异度78%~100%,主要局限性为对亚段以及亚段以下肺动脉内血栓的敏感度较差,在基层医疗机构尚无法普及。


  7. 放射性核素肺通气灌注扫描: 诊断急性肺栓塞的敏感度为92%,特异度为87%,且不受肺动脉直径的影响,尤其在诊断亚段以下急性肺栓塞中具有特殊意义。


  8. 磁共振肺动脉造影(MRPA): 既往认为该法对肺段以上肺动脉内血栓诊断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均高,适用于碘造影剂过敏者。但近期2项大规模临床研究结果表明MRPA敏感度较低,尚不能作为单独检查用于排除急性肺栓塞。


  9. 肺动脉造影: 是诊断急性肺栓塞的“金标准”,在其他检查难以确定诊断时,如无禁忌,可行造影检查。


  10. 下肢深静脉检查: 下肢静脉超声检查简便易行,其在急性肺栓塞诊断中有一定价值,对可疑急性肺栓塞的患者应检测有无下肢DVT形成。除常规下肢静脉超声外,对可疑患者推荐行CUS检查,即通过探头压迫静脉等技术诊断DVT,CUS诊断近端血栓的敏感度为90%,特异度为95%。


  11. 遗传易栓症相关检查: 根据2012年“易栓症诊断中国专家共识”,建议存在以下情况的患者接受遗传性易栓症筛查: (1)发病年龄较轻(<50岁);(2)有明确的VTE家族史;(3)复发性VTE;(4)少见部位的VTE;(5)无诱因的VTE;(6)女性口服避孕药或绝经后接受雌激素替代治疗的VTE;(7)复发性不良妊娠;(8)口服华法林抗凝治疗中发生双香豆素性皮肤坏死;(9)新生儿暴发性紫癜。


  八、诊断


  急性肺栓塞不仅临床表现缺乏特异性,常规检查也缺乏特异性。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照欧洲心脏病学学会(ESC)2014年急性肺栓塞诊断指南,我们推荐对怀疑急性肺栓塞的患者采取“三步走”策略,首先进行临床可能性评估,然后进行初始危险分层,最后逐级选择检查手段明确诊断。


  临床可能性评估: 常用的临床评估标准有加拿大Wells评分和修正的Geneva评分,二者简单易懂,所需临床资料易获得,适合基层医院。最近Wells和Geneva评分法则进一步简化,更增加了临床实用性(表1、2)。


  表1 急性肺栓塞临床可能性评估的Wells评分标准 [项目 原始版(分)/ 简化版(分)


  既往肺栓塞或VTE病史 1.5 / 1


  心率≥100次/min 1.5 / 1


  过去4周内有手术史或制动史 1.5 / 1


  咯血 1 / 1


  肿瘤活动期 1 / 1


  DVT临床表现 3 / 1


  其他鉴别诊断的可能性低于肺栓塞 3 / 1


  注:临床可能性根据各项得分总和推算;三分类法(简化版不推荐三分类法)中总分0~1分为低度可能,2~6分为中度可能,≥7分为高度可能;二分类法中,对于原始版评分标准而言0~4分为可能性小,≥5分为可能,对于简化版评分标准而言0~1分为可能性小,≥2分为可能;DVT为深静脉血栓形成


  初始危险分层: 主要根据患者当前的临床状态,只要存在休克或持续低血压即为可疑高危急性肺栓塞。休克或持续性低血压是指收缩压<90mmHg和/或下降≥40mmHg,并持续15min以上,排除新发心律失常、血容量下降、脓毒血症。如无休克或持续性低血压则为可疑非高危急性肺栓塞。


  伴休克或持续性低血压的可疑急性肺栓塞: 诊断首选CT肺动脉造影,应与急性血管功能障碍、心脏压塞、ACS和主动脉夹层进行鉴别。如因患者或医院条件所限无法进行CT肺动脉造影,则首选床旁超声心动图检查。对于病情不稳定不能行CT肺动脉造影者,超声心动图证实右心室功能障碍即可启动再灌注治疗,无需进一步检查,如发现右心血栓则更支持急性肺栓塞的诊断。如果经胸超声心动图检查时声窗不理想,可选择经食管超声心动图。床旁影像学检查还推荐采用CUS检查下肢静脉。一旦患者病情稳定应考虑CT肺动脉造影以最终确诊。对可疑ACS而直接送往导管室的不稳定患者,冠状动脉造影排除ACS后,如考虑急性肺栓塞可行肺动脉造影。诊断流程见图1。


  不伴休克或持续性低血压的可疑急性肺栓塞: 首先进行临床可能性评估,在此基础上决定下一步诊断策略。对于临床概率为低、中或急性肺栓塞可能性小的患者,进行血浆D-二聚体检测,建议使用高敏法。临床概率为低或急性肺栓塞可能性小的患者,如高敏或中敏法检测D-二聚体水平正常,可排除急性肺栓塞;临床概率为中的患者,如中敏法检测D-二聚体阴性,需进一步检查;临床概率为高的患者,需行CT肺动脉造影明确诊断。诊断流程见图2。


  九、治疗


  (一)危险度分层


  出现休克或持续性低血压的血液动力学不稳定为高危患者,立即进入紧急诊断流程(图1),一旦确诊,应迅速启动再灌注治疗。


  对不伴休克或持续性低血压的非高危患者,需要进行有效流程预后风险评分,本共识建议采用肺栓塞严重指数简化版,即sPESI(表3)。对中危患者,需进一步评估风险。超声心动图或CT血管造影证实右心室功能障碍,同时伴有心肌损伤标志物肌钙蛋白升高者为中高危,应严密监测,以早期发现血流动力学失代偿,必要时启动补救性再灌注治疗。右心室功能和/或血肌钙蛋白正常者为中低危。


  表3 肺栓塞严重指数(PESI)及其简化版本(sPESI)的评分标准 [项目 简化版本(分)]


  年龄 1(若年龄>80岁)


  肿瘤 1


  慢性心力衰竭和/或慢性肺部疾病 1


  脉搏≥110次/min 1


  收缩压<100mmHg 1


  动脉血氧饱和度<90% 1


  注: 评分0分为低危,评分≥1分为中危


  (二)急性期治疗


  1. 血液动力学和呼吸支持: 积极扩容不仅无益,反而有可能因过度机械牵拉或反射机制抑制心肌收缩力而恶化右心功能。对心脏指数低、血压正常的急性肺栓塞患者,给予适度的液体冲击(500ml)有助于增加心输出量。


  在药物、外科或介入再灌注治疗的同时,通常需要使用升压药。去甲基肾上腺素应限于低血压患者;多巴酚丁胺和/或多巴胺对心脏指数低、血压正常的急性肺栓塞患者有益;肾上腺素兼具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酚丁胺的优点,而无体循环扩血管效应,可能对急性肺栓塞伴休克的患者有益。


  血管扩张剂降低肺动脉压力和肺血管阻力,但缺乏肺血管特异性。吸入一氧化氮可能改善急性肺栓塞患者的血液动力学状态和气体交换。


  急性肺栓塞患者常伴中等度的低氧血症和低碳酸血症,低氧血症通常在吸氧后好转。机械通气时呼气末正压要慎用,应给予较低的潮气量。


  2. 抗凝: 给予急性肺栓塞患者抗凝的目的在于预防早期死亡和VTE复发。


  肠道外抗凝剂: 对于高或中度临床可能性的患者,等待诊断结果的同时应给予肠道外抗凝剂。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或磺达肝癸钠均有即刻抗凝作用。初始抗凝治疗,低分子肝素和磺达肝癸钠优于普通肝素。普通肝素推荐用于拟直接再灌注的患者,以及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重度肥胖患者。使用低分子肝素和普通肝素患者,如有条件,建议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检测抗凝血酶活性,如果活性下降,需考虑更换抗凝药物。


  口服抗凝药: 应尽早给予口服抗凝药,最好与肠道外抗凝剂同日。华法林在国内最常用。近年来,一些新型口服抗凝药也开始用于临床。(1)华法林:不建议给予负荷量,推荐初始剂量为1~3mg,某些患者如老年、肝功能受损、慢性心力衰竭和出血高风险患者,初始剂量还可适当降低。为达到快速抗凝的目的,应与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或磺达肝癸钠重叠应用5d以上,当INR达到2.0~3.0并持续2d以上时,停用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或磺达肝癸钠。(2)非维生素K依赖的新型口服抗凝药(NOAC):包括达比加群、利伐沙班、阿哌沙班和依度沙班。以上4种新型口服抗凝药均不能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新型口服抗凝剂价格昂贵,且无拮抗剂,虽然利伐沙班在2015年刚在中国批准治疗DVT预防急性肺栓塞的适应证,因预防和治疗剂量不同,目前仅在少数大的医学中心使用,尚需积累更多的安全性和疗效的数据。


  3. 溶栓治疗: 溶栓治疗可迅速溶解血栓,恢复组织灌注,逆转右心衰竭,增加肺毛细血管血容量及降低病死率和复发率。国内一项大样本回顾性研究证实,尿激酶或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溶栓联合抗凝治疗急性肺栓塞,总有效率达96.6%,显效率为42.7%,病死率为3.4%,疗效明显优于对症治疗组合单纯抗凝治疗组。国内外也有大量临床试验高度肯定了第3代溶栓剂重组人组织型纤溶酶原激酶衍生物(r-PA)静脉溶栓治疗急性肺栓塞的方法。本共识建议急性肺栓塞尿激酶的用量为20000IU·kg-1·2h-1静脉滴注。本共识推荐rt-PA50~100mg持续静脉滴注2h,体重<65kg的患者总剂量不超过1.5mg/kg。目前大多数研究推荐r-PA18mg(相当于10MU)溶于生理盐水静脉推注>2min,30min后重复推注18mg。


  溶栓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出血性卒中;6个月内缺血性卒中;中枢神经系统损伤或肿瘤;近3周内重大外伤、手术或头部损伤;1个月内消化道出血;已知的出血高风险患者。(2)相对禁忌证:6个月内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发作;应用口服抗凝药;妊娠或分娩1周;不能压迫止血部位的血管穿刺;近期曾行心肺复苏;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严重肝功能不全;感染性心内膜炎;活动性溃疡。 对于危及生命的高危急性肺栓塞患者大多数禁忌证应视为相对禁忌证。


  溶栓时间窗: 急性肺栓塞发病48h内开始行溶栓治疗,疗效最好,对于有症状的急性肺栓塞患者在6~14d内溶栓治疗仍有一定作用。


  溶栓注意事项:


  4. 外科血栓清除术: 近来,包括心脏外科医生在内的多学科综合团队再次将血栓清除术引入高危急性肺栓塞和选择性的中高危急性肺栓塞的治疗,尤其对于溶栓禁忌或失败的患者。


  5. 经皮导管介入治疗:适用于溶栓绝对禁忌证的患者。


  6. 静脉滤器: 不推荐急性肺栓塞患者常规置入下腔静脉滤器。在有抗凝药物绝对禁忌证


  以及接受足够强度抗凝治疗后仍复发的急性肺栓塞患者,可选择静脉滤器置入。


  永久性下腔静脉滤器的并发症很常见,但较少导致死亡,早期并发症包括置入部位血栓,发生率可达10%。非永久性下腔静脉滤器分为临时性和可回收性。


  7. 早期出院和家庭治疗: 应选择不良事件风险低的急性肺栓塞患者早期出院和行院外治疗。


  8. 急性肺栓塞的治疗策略: 合并休克或持续性低血压的急性肺栓塞(高危急性肺栓塞):急性肺栓塞患者应及时给予血液动力学和呼吸支持。起始抗凝首选静脉普通肝素。直接再灌注治疗是高危急性肺栓塞患者的最佳选择。有溶栓禁忌或溶栓失败伴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可行外科血栓清除术。对全量全身溶栓有禁忌或溶栓失败者,也可行经皮导管介入治疗。


  不伴休克或持续性低血压的急性肺栓塞(中危或低危急性肺栓塞):不推荐常规全身溶栓治疗。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或磺达肝癸钠是大多数不伴血液动力学障碍的急性肺栓塞患者治疗的最佳选择,除外合并严重肾功能不全。急性肺栓塞确诊后,应采用有效的临床评分评估风险(推荐sPESI)和危险分层。对中高危患者,应严密监测,以及早发现血液动力学失代偿,一旦出现即启动补救性再灌注治疗。对中低危患者,建议给予抗凝治疗。PESI分级Ⅰ级或Ⅱ级以及sPESI评分为0的低危患者,可考虑早期出院和家庭治疗。


  (三)抗凝治疗时程


  1. 有明确诱发危险因素的急性肺栓塞: 如已去除暂时性危险因素,推荐口服抗凝治疗3个月。


  2. 无明确诱发危险因素的急性肺栓塞:应给予口服抗凝治疗至少3个月。此后,根据复发和出血决定抗凝治疗时程。


  3. 肿瘤合并急性肺栓塞: 活动期肿瘤是VTE复发的重要危险因素。建议给予VTE合并肿瘤患者至少3~6个月的低分子肝素治疗。6个月后给予何种治疗方案尚不明确,建议只要肿瘤仍处于活动期,即应长期给予低分子肝素或华法林治疗。


  4. 长期抗凝治疗的药物选择: 大部分患者可长期应用华法林,肿瘤患者长期应用低分子肝素更为安全有效。研究评估新型口服抗凝药达比加群、利伐沙班和阿哌沙班治疗VTE的长期抗凝效果,结果显示有效,且较常规华法林治疗更安全,可替代后者用于长期抗凝治疗。虽然阿司匹林降低急性肺栓塞复发风险的效果不及口服抗凝剂的一半,但阿司匹林相关的出血发生很低,对不能耐受或拒绝口服抗凝药者,可考虑口服阿司匹林。


  十、慢性血栓栓塞性肺高血压(CTEPH)


  CTEPH是以呼吸困难、乏力、活动耐力减低为主要表现的一组综合征,是急性肺栓塞的远期并发症。核素肺通气/灌注(V/Q)是诊断CTEPH的首选影像学检查,敏感度和特异度分别为96%~97%和90%~95%。CT肺动脉造影和右心导管也是CTEPH诊断的必要检查。


  CTEPH患者可能反复发作急性肺栓塞,应与急性肺栓塞鉴别。区别二者的关键在于急、慢性肺栓塞的鉴别。


  肺动脉血栓内膜剥脱术仍是CTEPH首选的治疗方法,可缓解大部分患者的症状,血液动力学接近正常。肺动脉球囊扩张是部分无法行外科手术的CTEPH患者的替代治疗。CTEPH的内科治疗包括抗凝、利尿和吸氧。


  十一、特殊情况下急性肺栓塞的诊断与治疗


  (一) 急性肺栓塞与妊娠


  急性肺栓塞是妊娠相关死亡的主要原因。


  1. 妊娠急性肺栓塞的诊断: 建议采用有效的急性肺栓塞诊断评分进行诊断评估。为避免不必要的辐射,D-聚体检测很有必要,由于整个妊娠期间血浆D-二聚体水平都会生理性增高,其阳性预测价值有限。如果D-二聚体异常,需行下肢加压超声,发现近端DVT可进一步证实急性肺栓塞的诊断,提示需抗凝治疗,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胸部影像学检查。疑诊急性肺栓塞的妊娠患者,若胸片正常,应行肺通气/灌注显像以除外急性肺栓塞。若胸片异常或无法行肺通气/灌注显像,可考虑CT肺动脉造影。常规胸片和CT肺动脉造影均低于引起胎儿损伤的危险阈值(50mSv)。肺动脉造影对胎儿的放射暴露过高(2.2~3.7mSv),妊娠期间应尽量避免。


  2. 妊娠急性肺栓塞的治疗: 无休克或持续性低血压的妊娠患者,推荐进行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疗,需根据体重调整剂量,一般无需监测,但对于极端体重或有肾脏疾病的患者应监测Ⅹa因子。也可使用普通肝素,但需监测APTT。不建议使用磺达肝癸钠。华法林和新型口服抗凝药禁用于妊娠患者。华法林可用于哺乳期女性,产后可用华法林替代肝素治疗。抗凝治疗至少维持至产后6周,总疗程至少3个月。


  (二)急性肺栓塞与肿瘤


  肿瘤患者VTE的总体分析是普通人群的4倍。


  1. 肿瘤患者急性肺栓塞的诊断: D-二聚体阴性与非肿瘤患者具有同样的阴性诊断价值,但多数肿瘤患者D-二聚体水平非特异性增高。


  2. 肿瘤患者急性肺栓塞的治疗: 肿瘤患者初发急性肺栓塞应采取与有症状的急性肺栓塞相同的治疗策略。慢性期抗凝包括续用低分子肝素、换用华法林或停止抗凝,需综合考虑抗肿瘤治疗成功与否、预期VTE复发风险、出血风险以及患者意愿,制定个体化的治疗决策。


  (三)急性肺栓塞与复方口服避孕药(COC)


  COC是健康育龄女性经常使用的药物,能带来避孕和许多避孕以外的益处。但服用COC的女性VTE(包括急性肺栓塞)风险可增加3倍,新型COC的风险可能更高(约4倍),年发病率8~10/万,多与合并吸烟、肥胖、家族史、年龄等因素有关。指导女性使用COC,需识别是否合并上述危险因素,以避免协同作用,这是降低女性使用COC发生VTE风险的关键。对服用COC需行大手术的女性,美国产科医师学会建议术前COC应停用1个月以上,如近期必须手术应考虑预防性抗凝。


  综上所述,本共识根据国内外最新研究证据,制定了急性肺栓塞简便易行的“三步走”诊断策略,强调早期危险分层,逐级选择检查手段明确诊断;治疗上强调高危急性肺栓塞患者积极早期再灌注干预及增加了新型口服抗凝剂的应用;此外更新了CTEPH、妊娠期和肿瘤患者急性肺栓塞诊治等相关内容。以规范和提高我国临床医师的诊疗行为。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急性肺栓塞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5)》编写]


  (本共识刊登于《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16年第3 期。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


  2017.9.2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论坛规则|(渝)-经营性-2021-0017|渝B2-20120028|前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药智论坛 ( 渝ICP备10200070号-7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4459号

GMT+8, 2024-4-19 01:2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