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话题热度仍未减少,随着CFDA陆续的有药品目录的发布,我们也逐渐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服务开展了深入的研究,简单分享下从时间线看出的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关建点。如果大家有好的理解,也可以与我们留言探讨。
2012年,国家局第一次提出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并启动15个基本药品种质量一致性评价试点及75个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
2016年,作为提高药品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的措施之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再次被提出成为2015~2016年药品监管改革的重点。
2017年,后722事件的引发,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正式步入正轨。
目前,CFDA已发布多个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政策和文件,基本确定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流程工作,以及参比制剂的确定方法、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备案管理、第一批参比制剂目录以及复核检验机构名单等,仿制药一致性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关健点:溶出曲线一致基础上的生物等效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要求仿制与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一致,临床上可以互相替代。原研药品批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而仿制药指与被仿制药具有相同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
仿制药与原研药的质量一致可通过药学体外对比研究来证明,其内容包括处方、质量标准、晶型、粒度和杂质等主要药学指标和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是否一致的比较研究,其中仿制药与原研制剂溶出曲线是否一致是判断两者质量是否一致的重要指标,证明两者溶出曲线一致的基础上,企业需通过生物等效性来证明仿制药与原研究疗效一致。
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e,BE)指在相似的试验条件下单次或多次服用相同剂量的试验药物后,受试制剂中药物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与参比制剂的差异可接受范围内,BE研究方法按照评价效力优先顺序包括:药代动力学研究、药效动力学研究、临床研究和体外研究、其中评价效力最优的药代动力学研究通常采用为Cmax和AUC作为终点指标进行评价。
根据CFDA第105号文件,药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采用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一致性评价,而全面深入地开展药学研究是为了提高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成功率。因此,溶出曲线一致基础上的生物等效成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关建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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