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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CDE印发《细胞制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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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0 17:10: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关于《细胞制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6
为指导、规范作为药品研发的细胞制品,按照总局的工作部署,我中心在借鉴国内外相关指导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前期调研、关键技术要点研讨、初稿撰写、以及多次专题会和工作会议的充分讨论,形成了《细胞制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在中心网站(www.cde.org.cn)公开征求意见。
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上网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能将后续工作做得更好。
您的反馈意见,可按以下路径提交:点击中心网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栏目,点击《细胞制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在对话框中填写您的意见,点击确认提交即可。
您也可将您的意见发到中心联系人的邮箱,具体反馈的意见请按照附表中的格式填写。
联系人:韦薇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7年1月25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

附件 1 :征求意见反馈表.xlsx

附件 2 :细胞制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doc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0: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细胞制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一、        前言
近年来,随着干细胞治疗、免疫细胞治疗和基因编辑等理论技术和临床医疗探索研究的发展和日益完善,细胞治疗拟作为药品的研发已成为热点,为一些重大及难治性疾病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治疗方法。为规范和指导这类产品的开发与研究,撰写本指导原则。由于细胞治疗类产品技术发展迅速且产品特异性较强,本指导原则定位于一般性的基本原则,当个别条款或要求不适用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        范围
细胞制品是指来源于符合伦理学要求的细胞,按照药品的管理规范,经过体外适宜的培养和操作而制成的活细胞产品。本指导原则适用产品的特征应符合《药品管理办法》中对药品的定义,并符合以下一些要求:1.来源于人的自体或是异体活细胞,但不包括生殖细胞及其相关干细胞;2.可能与辅助材料结合或经过体外诱导分化或进行基因改造操作的人源细胞。
三、风险控制与一般要求
细胞制剂所带来的风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细胞的来源、类型、性质、生产工艺、非细胞成分和具体治疗用途等。不同的细胞制剂及其制备过程可能会给患者、医务人员或一般人群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因此,为控制细胞制剂及其制备过程中的风险,应本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在细胞制剂研发初期,可根据现有的对该类型产品的认识及其预期用途进行初步风险分析。申请人应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内不断地收集和更新数据,进一步明确风险。
在评估产品的整体风险时,应考虑下列因素对产品风险的影响:细胞的来源;细胞操作程度;细胞的增殖、分化和迁移的能力以及活性持续时间;激活免疫应答的能力;使用方式以及对受者的预处理;暴露、培养的时间及细胞寿命;细胞和生物活性分子或结构材料组成的组合产品;类似产品的经验或相关临床数据的可用性。
在产品的整体研发中,应不断综合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估,特别是应将综合风险分析结果用于:确定与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相关的风险因素;确定在非临床和临床开发中所需数据的范围和重点;确定风险最小化措施的过程等。
细胞制品中的细胞来源和获取过程应当符合伦理。对于制备过程中不合格及临床试验剩余的细胞制品或捐赠物,必须进行合法、妥善并符合伦理的处理。
细胞制品的生产者应建立“知情与保密”管理体系,一方面让供者充分了解细胞的研究用途和使用情况,另一方面让供者的个人信息得到充分的保护。
细胞制品的生产者应建立产品可追溯的管理体系,以确保产品从供者到受试者使用过程中的可追溯性。
考虑到细胞制剂的多样性,因此,鼓励申请人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按照《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与药品审评中心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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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0: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四、药学研究
(一)一般原则
细胞制品的研究与生产应符合生物制品的一般要求,生产全过程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定(GMP)》的要求并严格执行,由于涉及活细胞的操作处置,应特别关注人员、环境、设备等与之相适应的要求。生产工艺过程应经过严格的工艺验证并建立清晰的关键控制点,应建立全过程控制体系,生产全过程要求无菌操作,并应严格控制生产用原材料和生产操作过程中可能引入的外源性污染或交叉污染。应建立生产隔离系统,保证不同批次产品或不同产品在培养箱、接种箱和冻存室内等重要环节与其他产品隔离开来。制定严格的批隔离、生产线清场和操作规范,严格防止受试者特异性制品批次间的混淆。
细胞来源的供者应符合伦理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产品自身的特点综合评估供者用于产品生产的合理性。一般情况下,采集前应对供者进行筛查,包括健康状况的全面检查(如一般信息、既往病史和家族性遗传病等)、病原微生物的感染筛查和在危险疫区停留情况的调查等。
本原则主要是基于目前的认知,对于不同细胞制品的研制生产提出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一般原则。由于细胞制品种类多、差异大、进展快,其风险程度不同、性质复杂多变、技术更新迅速,对于不同类型产品,可基于风险特征和专项控制措施,制订适合其产品的特有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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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0: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二)生产用材料
1. 生产用细胞
生产用细胞的获取、运输、分选、检验或保存等操作应经过研究和验证。生产用细胞的培养情况、代次、生长特性、保存状态、保存条件以及检验情况等应在研究和验证的基础上予以明确并制定规范。
对于可以培养、扩增或传代的细胞,应建立细胞库进行保存。细胞库的层级可根据细胞自身特性、生产情况和临床应用情况综合考虑。对于不适合建立细胞库原代细胞等,可选择合适的阶段对生产用细胞进行检验。
生产用细胞的检验应满足安全性、质量可控性或有效性的基本要求。应关注终末收获期细胞的检定情况,对研究生产用细胞传代过程中的稳定性、评估传代相关的安全性风险,并明确生产用细胞的限传代次。
2. 其他生产用材料
应建立良好、规范的生产用材料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使用风险评估、对供应商的审计和制定质量放行检测机制等工作程序。应明确生产用材料的来源、组成、用途、用量和质量控制情况。选择生产用材料时应考虑其使用的必要性、安全性和对细胞可能产生的非预期影响,应开展安全性风险评估,必要时对其残留量进行放行检测。应尽量采用已经获得批准用于人体的或符合药典标准的生产用材料。应避免使用对细胞活性或分化程度/状态产生非预期影响、导致细胞突变,或存在致敏可能性(如-内酰胺类抗生素等)的生产用材料。
细胞培养过程中,不得使用同种异体人血清或血浆,严禁使用疫病流行区来源的动物血清,应严格控制感染性病原微生物引入的风险。细胞培养过程中所用的培养基或生长因子、细胞因子和抗体等物质的来源应清楚,使用情况应明确,质量应经过验证,其组成成分应具有一定的纯度标准并符合无细菌、真菌、分枝杆菌、支原体、致病微生物及低内毒素的质量标准,残留物质应对使用者无不良影响(如免疫原性)。
生产用材料外源因子的检测应满足输血操作规范的要求以及技术发展对新型外源因子的认知。自体使用产品应严格防止可能存在的外源因子传播的风险。
对于需要经过基因修饰的产品,应明确基因修饰过程中采用的生产材料的来源、检测和质量控制情况,具体要求可参见《人基因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和其他相关的技术指导文件。
应对辅料的使用、用量和质量情况加以研究和验证,证明其使用的必要性、安全性和合理性。宜优选经批准可用于人体的辅料,否则需要开展全面的研究与评估。对于新型的辅料应开展适当的临床前安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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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1: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三)制备工艺与过程控制
制备工艺指从供者获得目的细胞到细胞成品输入到受者体内的一系列体外操作的过程。研究者应进行工艺的研究与验证,证明工艺的稳健性和可行性,生产工艺中应避免细胞发生非预期的或异常的转化,并应能满足去除相关杂质的要求;需建立规范的工艺操作步骤、工艺控制参数、内控指标和废弃标准,对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控。研究者应不断优化制备工艺,缩减物理、化学或生物学作用对细胞的特性产生非预期的影响,以及减少杂质的引入,如蛋白酶、核酸酶、选择性的抑制剂等。宜采用连续的制备工艺,如生产过程中有短暂的停顿,应对细胞的保持条件和时长进行验证。
应对生产工艺全过程进行监控,包括生产工艺参数的监测、过程控制指标的达成和废弃指标的制定等。申请人应在对整体工艺的理解和对生产产品的累积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过程控制过程中关键的、敏感的步骤或限定参数,以避免工艺发生偏移。同时,还应该对中间体进行质量监控,例如,细胞在体外需要进行基因修饰或诱导分化,需要关注并研究和验证基因物质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基因物质的转导效率、基因进入细胞后的整合情况、细胞的分化情况、细胞生长特性(如恶性转化等)、细胞的表型和基因型、目的基因的遗传稳定性情况,以及转导用基因物质或诱导物质的残留情况等方面,并开展安全性评估。
关于剂型和制品处方,应根据临床用药要求和产品自身的稳定性情况而定。有些细胞制品在给药前需经过制品成分物理状态的转变、容器的转变、过滤与清洗、与其他结构材料的联合,以及调整给药剂量等操作步骤,这些工艺步骤的确定也应该经过验证与研究,并进行严格的执行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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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1: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四)质量研究与质量控制
1.        质量研究
细胞制品的质量研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生产批次,
应选择合适的生产阶段样品(如初始分离的细胞、中间体或成品)进行研究,以说明生产中样品与终产品的质量情况。质量研究应涵盖细胞特性分析、功能性分析、纯度分析和安全性等方面,并且根据制品的自身特性可再增加其他相关的研究项目。
细胞特性研究包括细胞鉴定(基因型、表型)、分化潜能研究、表面标志物的表达、生化活性、对外源性刺激的应答和表达产物的定性与定量的研究等方面。异体来源的细胞成分,可采用遗传多态性的鉴定方法。对于预期产品为多种不同类型或不同基因型/表型细胞所组成的混合物时,应对细胞的混合特性进行鉴定研究和定量质控。
功能性分析,应针对细胞的性质、特点和预期用途等,建立功能性研究的方法,并用于研究与分析。研究中应考虑到产品的作用机制(细胞直接作用、细胞分泌因子作用或是其他),结合临床应用的适应症或其他可替代的指标建立合理、有效的效价检测的方法。
细胞纯度方面,应检测活细胞百分含量、亚细胞类别百分
含量(如不同分化阶段细胞群体),如果进行了基因修饰或分化诱导,则应检测功能性细胞的百分含量。对于其他无关的细胞群体应进行定性和定量的研究与质量控制。
安全性相关的研究,应根据细胞来源和制备工艺过程的特点考虑,可选择针对外源性因子、细胞恶性转化的可能性、致瘤性和促瘤性、相关杂质、病毒载体回复突变等方面开展研究。相关杂质研究中应包括工艺中引入的杂质(如血清、蛋白酶、分化诱导试剂、病毒载体等)和产品相关的杂质(如细胞非预期表达的产物、死细胞残余和其他可能的生物降解产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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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1: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2.质量控制
应建立细胞制品放行检验机制。检定项目应当建立在产品质量研究以及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充分理解的基础之上,同时兼顾产品的特性和当下的科学认知与共识。一般应包括鉴别、效价、纯度、杂质、活细胞数、细胞存活率和一般检测(如无菌、支原体、内毒素、外观、pH、渗透压、颗粒物控制)等。验收标准的制定应以临床前研究批次、临床研究批次和验证批次中检测获得的数据,以及其他相关数据(如经验、文献报道和稳定性研究等)确定。
细胞制品放行时,如不能完成所有的检验,可考虑加强工艺过程中的样品检验,将过程控制与放行检验相结合,通过过程控制简化放行检验,以上操作应经过研究与验证,并附有相应的操作规范。应在产品使用前完成全部放行检验,当有些放行检验结果可能后置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检测结果制定处置方案,必要时,留样备查。
一些细胞制品在给药前还需经过一系列操作步骤,在完成操作后建议对最终产品进行质量核准,如细胞形态、活细胞数、细胞存活率、颜色、浊度、颗粒物和可见异物等,以及操作步骤的复核和标签核对等。
放行检验用方法应经过研究与验证,特别是对于建立的新
方法应进行全面的验证,对于药典中收录的方法应进行适用性的验证。对于效期短和样本量小的制品,可采用快速、微量的新型检测方法。研究者应对新型检验方法与传统检测方法进行比较和评估,必要时,应采用两种检验方法进行相互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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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1: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五)稳定性研究
细胞制品的生产应采用连续的工艺,对于生产过程中
需要保存的样品和产品应进行稳定性研究,以支持其存储条件与有效期。细胞制品的稳定性研究可参照一般生物制品的稳定性研究要求,并根据产品自身的特点、临床用药的需求,以及保存、包装和运输的情况设计合理的研究方案。其中,需要特别关注细胞制品的运输稳定性研究和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研究等,应开展研究证明在拟定的存储条件下,细胞制品的质量不会受到运输、使用中或其他外界条件的影响。应根据产品自身的特点和存储条件等方面,合理的设计稳定性考察的项目和检测指标,例如,冷冻储存的样品或产品一般应开展反复冻融的研究。考察项目中建议涵盖细胞效力、纯度、细胞特性、活细胞数、细胞存活率和安全性相关的内容等。
(六)容器和密闭系统
为避免由于存储而导致的产品质量发生非预期变化,细胞制品生产过程中的样品和成品需要保存于相应的包装容器和密闭系统中,研究者应对选择的包装容器和密闭系统进行安全性评估和相容性研究,以说明其使用的合理性,例如密封性研究、冷冻储存适应性研究等。
细胞制品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到样品与容器短暂接触的环节,如采集的组织或细胞、中间体、成品回输等,研究者应对容器进行安全性评估或相容性研究。
对于运输用的次级包装容器或材料也应经过验证,如对其遮光性、密封性和抗击机械压力等方面进行研究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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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2: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五、        药理毒理研究
(一)非临床评价一般考虑
1.评价内容
由于细胞治疗产品的物质组成及机制与小分子药物、大分子生物药物和医疗器械不同,所以,传统、标准的临床前评价方法不一定适用于细胞治疗产品。决定细胞治疗产品非临床评价内容的核心是细胞类型及临床用途,也与细胞来源、种类、生产过程、修饰、处方中非细胞成份等密切相关;评价内容的选择还与研发计划及相应的临床试验方案有关;由于细胞治疗产品种类繁多,其治疗原理、体内生物学行为、临床应用的利弊存在巨大差别和不确定性,对每种产品的评价要求应遵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原则,并在后续的临床开发过程中开展必要的非临床试验。同时,生物技术药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南(ICHS6)可为细胞治疗产品临床前评价提供参考。
当细胞治疗产品属于以下情况时,建议开展更多的临床前研究:
        干细胞及多潜能细胞,包括诱导多能干细胞(iPS);
        基因修饰的细胞,关注导入基因的功能实现及安全性风险;
        生产工艺复杂、处方组成复杂的产品;
        长期、全身用药的细胞产品或长期存留于人体的细胞。
        用于目前有治疗手段、非致死性疾病的治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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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17:12: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2. 受试物要求
非临床评价试验应尽量使用拟用于临床的细胞产品;用于支持注册申请的关键试验的受试物,其生产工艺及质量应与拟用于临床试验的产品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应给予说明,并评估其对预测人体反应的影响)。
如果由于相关动物选择的限制,可使用动物源性类似物进行非临床评价,动物源性类似物应该与细胞治疗产品具有尽可能相似的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并进行必要的比较以确认替代品的质量属性,可考虑如下对比参数:
        组织或样本获取的程序
        细胞识别、分离、扩增以及体外培养程序
        细胞生长动力学参数(例如细胞倍增时间、细胞生长曲线、细胞增殖高峰时间)
        表型和功能特性(比如生长因子和细胞因子的分泌,细胞群体特异性表型/基因型标志)
        终产品配方/细胞支架种植方式(如果有)
        最终产品的储存条件及细胞活力。
以上类似细胞治疗产品与人源细胞治疗产品的参数应尽量相近,从而可最大化提高动物试验所得数据的准确性。采用动物源性类似物进行的非临床安全性数据外推至临床试验起始安全剂量时,需要对数据进行充分、科学地考虑。临床前样品和临床用样品的任何相似性和区别均应在新药申报时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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