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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09: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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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重庆
现行法规:
更关注28号令
自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后,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要求,对申请市场许可而提交的含有新化学成分的药品未经披露的数据提供有效保护,保护期限为药品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后的6年。
在2007年7月10日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第十九条有更明确的规定,“对他人已获得中国专利权的药品,申请人可以在该药品专利期届满前2年内提出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在专利期满后核发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对应140号文,140号文主要增加了临床申请在专利期届满前6年这个期限。
比如,按CFDA的“药品注册相关专利信息公开公示”数据库,普瑞巴林胶囊的专利为“其它专利”,无其它企业的专利,专利授权/公开日期为“2017-7-16”。重庆赛维药业有限公司以专利(CN200610054111.6)与辉瑞原研药有差别从而获批。
重庆赛维药业的这个专利涉及一种普瑞巴林缓释药物组合物,包含普瑞巴林或其可药用盐和至少一种释放速率控制材料的缓释药物组合物。该缓释组合物释放普瑞巴林的时间至少保持在10~24小时。该缓释药物组合物主要用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焦虑症、神经性疼痛(糖尿病和疱疹所致的疼痛)等,申请的适应症为广泛性焦虑障碍、糖尿病性外周神经病、疱疹后神经痛、纤维肌痛综合征、癫痫的辅助治疗。而辉瑞的适应症为治疗带状疱疹后神经痛。
通过专利规避获批的最近案例还有正大天晴的达沙替尼。BMS的达沙替尼使用的水合物晶型H1-7没有在中国申请无水晶型N-6的专利保护,正大天晴为了规避原研药的专利保护,采取晶型N-6进行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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