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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
发表于 2015-7-27 11: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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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重庆
4、按申请阶段统计
上一条魔方君提到,外用制剂和注射剂等剂型不需要做临床试验,那么我们将这些受理号的申报阶段均标注为申请生产。此外,仿制药还存在一报两批问题,区分申请临床还是申请生产可不是简单的事哦。显然,医药魔方的药品注册进度数据库已经全面做好分类及标注。
有人说,受理号第三位数字为9的即是申报生产,其他都是申报临床。亲,这种简单粗暴的招数在复杂、非标准化的数据面前too naive。只有对同一个品种(可能是不同申报主体)的不同阶段受理号进行关联匹配,才能全面地得到准确数据。
看到这里,你已经懂了。大量的受理号,尤其是近几年申报的品种,都是在排队等待批准生物等效性试验(BE)。如果我们能够实行BE备案制,那么,立即可解放CDE的70%人力。同时,如果把解放的70%人力简单粗暴地投入到剩余的30%生产审评上,批产速度也将提升210%。
有人愤怒了,我在前面排了5年了,凭什么和后面进来的一块批出去呢?亲,没办法,除非审评永远不提速,否则您永远得不到公平。但凡是审评提速,无所谓实现方式,都会对前期排队的项目不公平。唉,残酷的现实……这对研发大户是利好的,虽然也有早年项目,但后来的项目也不少,算是扯平了。觉得不公平的,今后多报项目,找找平衡吧。
那么,您是否支持BE备案制呢?请留个脚印,亮出您的高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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