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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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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1: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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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重庆
“县官不如现管”
内规修改影响大!
带来损失谁买单?
最近小编参加了一个国家局审查员在地方举行的培训,谈到了针对某领域的审查标准变化,让小编大吃一惊,该领域的专利申请小编曾经手数十件,审查结果基本都为授权,但是当初授权的专利申请如果按现在的审查标准,几乎全部都会被驳回。
小编不禁要思考,这种不对外公布,不成文的审查标准对申请人公平吗?比如,某公司申请了一个专利,按照当时的审查标准,授权了,公司将这个专利产品包装成明星产品,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是授权后的某天,突然被竞争对手,甚至某些嗅觉敏感的专利海盗提起无效宣告,复审委按照无效当时的审查标准,无情的宣告该专利无效。
从数字上看,不过也就是每年七位数专利申请量中两位数的专利成了牺牲品,但是,在改变审查标准之前,国家局内部是否权衡过各种利弊,是否有可以定量的数据来支撑?也许国家局会说,这种内部的审查规章一般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即便有大的改变也属于个例,但是小编也敏感的发现了国家局对X,Y率要求的多次摇摆不定,很多专利因此成了牺牲品。而这些不成文的规定是不可能制定过渡办法的,那么由此给带来的企业的损失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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