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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级医院新版基药目录使用须超25%
2013年05月20日
近日,从重庆市卫生局传出消息,本月1日起,重庆市已正式实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新增部分药品全部按医保甲类报销。
为保障市民就诊受益,重庆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采购和配备药物作出了硬性规定:原属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但不在2012年版范畴的,已签订采购合同的可继续按基本药物执行,但要逐步减少采购量,不得新签合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原定30个非基本药物,若原定30个非基本药物部分进入新版目录的,不得再新增非基本药物;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规数、销售额均应达到相应总量的50%以上,其他二级医院应达到40%以上,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比例应达到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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